《一个女人的史诗》读后感一
田苏菲,严歌苓作品《一个女人的史诗》里的女主人公,与命运之神抗争,为爱痴狂,执着坚守,不气馁,敢妥协。
都说女人是感性动物,也有鲜见理性的时候。
田苏菲因为急于改变原生家庭的束缚,选择走上革命道路。正是这样,人生轨迹出现转折点。她遇到了暗恋对象,并终其一生爱之,恋之,放弃优渥的生活,几经周折,几度隐忍,过其一生,却从不后悔。
高傲如她,面容姣好,文艺骨干,遇到心仪之人后,姿态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这是不是每一个年轻女子的初始?
爱恋的甜蜜气息,就这样悄然地弥漫在她和他之间,经过时间的催发,越来越浓,浓得整颗心都只有他的气味,他的身影。
也许能碰到更好的人,可是眼里只有他,其他都是浮云,越是思念越是难忘越是美好。对于他的轻视,努力地往他的标准做好自己;看待他的才气和自负,那是因为他有资本;关于他的不折不扣,田苏菲会理解他的立场……他的一切别人看起来的不完美,都能很自然地找到理由。
几乎每个女人,都愿意为了自己爱的人委曲求全,他可以贫穷,可以丑陋,甚至可以不爱!就如田苏菲。
爱,是无敌。张爱玲也曾如此,却从未悔过。面对胡兰成的不屑和背叛,她甚至一而再地在胡兰成落难之时给予资助,如果不是爱之深,如何包容?就是分手了,依然保有爱护和温暖。
同学好友芬积极向上,待人真诚,皮肤细嫩白皙,但是她有个先天残缺,就是左腿严重萎缩,走起路来一瘸一瘸地,上下楼梯的时候得用力地扶着楼梯或者身边人,行动不便使得她的时间耗费比他人多近一倍。这样的姑娘,为了显示自己足够强大,总是付出比常人多几倍的努力,在外人看来,那就是过分要强。
可在亲友面前,芬会脱下鞋袜,用手大力地按摩自己的双腿,因为它们很累;平时说话像怕吓死蚂蚁的芬,在宿舍里呵呵呵呵地捧腹大笑;当然她也有情绪低落的时候,在朋友推心置腹的劝解后,很快地从阴霾的情绪里走出来。
在我看来,芬是个多么值得爱的姑娘。果然,她在大学遇见了另一半,并且炽热地左手离不开右手,那小伙子为了芬甚至放弃面试好了的高薪工作,一心等着芬先安定下来,然后再跟着过去同一个城市到同一个单位。
芬自然有她随身散发出来的芳香,让她在努力地生活了二十年后才收获爱情。可是,没有那以前的拼尽所有,现在会怎样?谁知道呢?
令人艳羡的生活的背后,如果能穿透现在看到他们曾经的模样,那么请相信,自己也是不会差的,也是值得拥有更好的。
《一个女人的史诗》读后感二
看完《一个女人的史诗》。颇有感触。言语不能尽悉。这是篇很早以前写的文章啦。
红色年代的荡气回肠 到头来是为了 婚姻里面 最美的平凡 九段感情 四段姻缘 三种关系 只有爱得执着 才会爱得很笨
他和她的结合是个错误。阴差阳错地怀了孩子,他不得不和过去的恋人分离。她是满心欢喜的。她第一眼看到他就深深不能自拔。他俊逸的侧面,秀气的小楷,温柔多情的眼睛,分明的棱角。她年方十八,是个俊俏的小花旦,精神十足,话剧组的台柱子。
他知道他是惹女人喜爱的。他只需要用一个女人来招架另一个。女人们也把他当成思慕的对象,从他那里得到些梯己的感觉。他只是个百无一用的书生。这些女人很聪明,知道与他白头偕老是危险的,不会真正地爱他。那些环绕在他周围叫他“欧老师”的女人,文革时都举起拳头喊“打倒”。他不停地寻找志同道合的爱人,至死不渝,却从来不屑于嫉妒她,从她身上找不到他想谈话的对象。他越逼性子越急,有一股较真的劲儿,为此树敌不少。而她总是以冲锋陷阵的精神维护着他的健康和尊严。她此生最大的志向就是虏获他的心。他被派去盐碱地时,对她一丝丝的依恋也能让她心满意足。
她是个有着拗劲儿的女人。一旦爱上就不能自拔不会放弃。为了她,她可以像个泼妇一样地骂,可以在饥荒年代去捉蛤蟆,可以不顾面子地去争主角,为的就是得到二十份水煮丸子和四两白糖。她陪他走过批斗台,陪到盐碱地,陪过他长癌症的日子,陪到她成为一个身材走样的老女人。她这样巴心巴肝地疼爱他,他每一次回来柔弱的样子总能让她心生爱怜,她爱他的弱点,他的纤毫。她不相信世界上有任何一个女人会真对他好,会拿他当致命的心爱,就是有也不可能从一而终。从一而终地爱这个危险人物,总是在闷声不响地闯祸,太不容易了。她希望女人们都倾慕他,但他和哪个女人打得火热她又嫉妒得发狂。她想要他的一份嫉妒,他只是回馈她一点点,她就能心满意足。
也许她是应该嫁给都汉的。那个身经百战的旅长。后来做了副司令。粗枝大叶但是细心。只有一双手细皮嫩肉。他可以给她实惠的爱情。他可以做她的靠山。她可以不愁吃不愁穿。无忧无虑。不需要和他在一起时的提心吊胆。不需要猜忌。不需要死心塌地。不需要总是活在争夺他的心的战斗中。不需要和他一起受苦。她事事求于他。饥荒时他送她生活必需品。女儿闯祸时他一手撑住让她去了军队。她们剧团门票卖不出去要指望他带着士兵们捧场。都汉是有情有义的人。也只有他能永远地爱她。一次生命,一次恋爱。活到老,爱到老。她在他眼中永远是那个舞台上精神十足的小姑娘,一朵花。
而他也也许应该和孙百合在一起。如他所说的一样,他们情投意合,他们是心心相印的恋人。结果他们分开。悲伤却不心碎。那是一个怎样的女人。那些诗和书全在于她的举止言行中。她不必显露聪明。她明白她显露了就会孤立。她才十八九岁,那样的精明和城府,又是一派潇洒浑然。她被文革折磨成精神病,治愈后阴差阳错又见到了他。她送来了蓝色的睡莲。但她永远不会知道他爱吃的东西,为他制定食谱。他们只能做精神上的益友,而不能做生活中的夫妻。
时间能抹平一个人的棱角。再多的浪漫,再多的清高,在柴米油盐酱醋茶芝麻小事面前也要败下阵来。数十年的爱情长跑,她在后面拼命地追他,头破血流在所不惜。最后不是她追上他,而是他在一次次的挫折中学会了向后看,终于肯等等她,两个人一起搀扶着对方向前走。经过大风大浪,他也老了,也硬不起来了,也像个普通老头一样骂骂人发发牢骚,生病时会无助。她的爱已经渗透到他的生活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成为了他生活的必需品。他已经无法离开她。
他追随着一个个爱人,企图从这个那个身上拼凑一点,拼成他理想的恋人,他是忠于他的精神的。她一直想靠近他的精神,却总也找不到路径,只能在物质上成为他的后盾。换了其他女人,一切都不可能。而他一直都不懂。就像他们女儿说的:“妈妈,你爱得太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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