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第二章主要内容
据说“女朋友”就是“情人”的学名,说起来庄严些,正像玫瑰花在生物学上叫“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或者休妻的法律术语是“协议离婚”。
方鸿渐陪苏小姐在香港玩了两天,才明白女朋友跟情人事实上绝然不同。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份,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
他们俩虽然十分亲密,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而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只有九龙上岸前看她害羞脸红的一刹那,心忽然软得没力量跳跃,以后便没有这个感觉。
一天,周太太跟鸿渐说,有人替他做媒,就是有一次鸿渐跟周经理出去应酬,同席一位姓张的女儿。
方渐鸿和张先生一家人见了个面,双方对对方的印象都不是很好,大家像是默认这相亲就这样了。
《围城》读后感
在很小的时候,就从爷爷的书橱里淘到了《围城》,可是这本不起眼的书和《红楼梦》或是《全唐诗》放在了一起,于是,我把《围城》和这些书混为一谈,读罢才知道除了这部由无数精妙的比喻连缀成的小说可谓才思敏捷无懈可击,更令我钦佩的是钱钟书老先生居然把爱情故事摆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于是这前所未有的背景反而给了他更大的施展空间。他用玩世不恭的笔法和精辟的见解用最恰当的幽默体现了出来。我们这个年龄对婚姻没有直观的印象,零碎的片段,一些来自朱德墉,一些来自父母。在这个时候,我邂逅了钱老,一个我印象中和曹雪芹平起平坐的土的掉渣的糟老头。
钱钟书借赵辛楣的口来评价方鸿渐——“不讨厌,但是毫无用处”,是客观而中肯的。方鸿渐是个典型的混混,这区别于一般的街头流氓,他是留学生,并且还肩负着撑起一个没落家族的期望的重任,方鸿渐自己却依旧我行我素,在欧洲悠悠闲闲地听几门课,混日子。直到方遯翁等人开始着急,方鸿渐才草草买了个文凭了事,匆匆回国,而三个个性迥异的女人就在此时走进了方鸿渐的生活。
在回国的船上,方鸿渐逐渐了解了苏文纨,作为第一代的留学生中最成功的苏文纨,她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梅花香自苦寒来”,清高孤傲。其实细细想来,苏文纨的“傲”是有一层厚厚的底子在做底蕴。容貌自不必说,良好的家境,高等的教育,高贵优雅的气质,闲暇时会拈一首小诗(不管是借的还是偷的),总是一种难得的雅兴。朗朗上口的法语,骂起人来居然也颇有韵味……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其身上散发着一种眩目的光环,使其得以傲视群芳,傲然于世!可是,高贵的女人无可奈何地缺了点亲切,像天上的月亮,发着清幽的光,你只能驻足观望。所以,方鸿渐对她更多的是仰慕和敬重,无论如何爱不起来,他们的亲密关系点到为止。在方鸿渐离去之后,苏文纨立刻结婚也在意料之中,她的这种报复心理想来在中国也不是一个两个,然而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所以在香港与方鸿渐的第二次相见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她的痛苦,而和赵母的一席家常在孙柔嘉看来是本性的完全揭示,可是不尽然,更有婚姻使一个各位闺秀蜕变成一个家庭主妇的因素在。也许是因为整个社会,苏文纨才显得格格不入,造作矫情。
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是方鸿渐和钱钟书最为偏爱的一个,然而也是着墨最少的一个,她恐怕也因此显得唯美甚至完美,唐晓芙,这个集活泼聪慧青春灵动于一身的女孩子,宛如混沌社会里一阵清爽怡人的风,实在可爱,她的自然大方与其表姐形成了强烈的反差。“that girl is forget-me-not and touch-me-not in one, a red rose which has somehow turned into the blue flowers。”(那个女孩是“勿忘我草”与“别碰我花”的综合,是红玫瑰变成了蔚蓝花)。如此浪漫的评价,怪不得方鸿渐舍各位闺秀而取小家碧玉,对她心往神仪、梦寐不忘。当然,如此完美的女孩子也有缺陷,她的执拗,她的负气,使她与真情失之交臂。她慷慨陈词,“我的爱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她不懂得通融,不能宽容的对待她深爱的人,她刺伤了别人,也刺伤了自己。她似乎把爱情看得很重,可又不知如何珍惜,轻而易举的就把它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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