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秧歌》读后感一
再不想到,停留在大都市的、爱情故事里的张爱玲,竟能够写出这样的,悲戚苍凉的农民的故事。
——题记
我想,但凡读张爱玲的人都会觉得她笔下的故事是属於大都市的,就好像她在一篇《写什麽》的文章里开头就这样写:‘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麽?”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末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
後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是要大为失望了。’说这样话的张爱玲只有二十三四岁的年纪罢?还生活在孤岛的上海,又是租借区,自然离得‘无产阶级’太过遥远,也绝不想到要写无产阶级的故事。她的笔下,从来写的都是她知道的人跟事,当然,这也让很多她的熟人、朋友、亲戚对她不满的原因,——没有哪一个人会欢喜自己的故事被世人看进眼睛里去,又不是什麽光彩的事。
终究这些人是大都市里的人,读他们的故事会让人,城市里的人容易就有了一种共鸣,好像看了自己身边的人跟事似的。人,总免不了生出来窥探旁的人的生活的好奇心,人性的弱点?
当然,张爱玲的那些对爱情的深刻见骨的话语亦是人们喜爱她的原因,虽说那些话总是芒刺一般,到底又插进到了人心最深的地方去了,让人无法不喜欢。深入到读者心里的张爱玲是属於都市的,绝不会有人生出来丝毫的异议。可是,都市里的、不了解‘无产阶级’的张爱玲终究又写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农民的故事,——《秧歌》。
《秧歌》,很多年以前我就知道了这一部小说,但直到近日才真正读到了它,也了却了我的一桩多年的心愿。只是,这一部张爱玲的小说却让我读得那样沉重,又隐隐约约的有了一种了然:怪道当年中国政府要封杀张爱玲,原来是这样呀。
《秧歌》,一部让人落泪的故事。
《秧歌》的故事发生在50年代初期的中国。那是激烈动荡的年代。荣获了劳动模范的金根,每日记挂在心的事情,除了自己跟女儿的温饱,就是在上海帮佣的、即将要回家团圆的妻子月香了。
月香回到了家里,但是她却并没有多少喜悦,毕竟不是心甘情愿的。只是月香不想到,家里竟是那样的贫穷!甚至每日只能够以只见水不见米的米汤配青草果腹。村子里的村民都在饥馑中煎熬着。饶大家如何的想尽办法藏牲畜、藏米粮,仍躲不过去!政府将村民搜刮的精光!要过年了,忍无可忍的村民终於发生了暴动,却遭到了民兵的开枪镇压。
金根和月香的女儿在暴动中被活活踩死了,夫妻两个也成了‘反革命分子’遭到追捕。——毕竟,村子里的干部王同志要为自己找一个开脱的合理藉口,这样的暴动实在是需要有替罪羊来封堵上头的人的嘴的。……新年终於到了,村子里的男男女女都抹上了胭脂,跳着‘秧歌舞’庆祝丰收,只是,因为年底抢粮很多人被打死了,王同志只能命令他的警卫员小张同志将村子里的老年人动员了起来。参差不齐的秧歌队伍,大锣小锣的‘呛呛嘁呛呛!’,庞大的天空底下,非但不给人多少欢愉,倒反透着无尽的苍凉与无奈……
张爱玲将这悲凉、哀伤又无奈的故事讲得很是平淡,叫人不由得想起来余华的《活着》跟《许三观卖血记》了。(余华可是读过张爱玲的这一部《秧歌》?)或许,有时候,愈是平淡却愈是震撼人?——淡淡的字里行间弥漫出来的饥饿、恐惧的痛苦更让人不忍读。
当然,又惊讶於张爱玲的天才,农村题材的故事竟也讲得那麽活生生的。果然她曾经跟着文艺工作组下去过农村体验生活?为了歌颂土改的伟大成果?我不知道。张爱玲到底在农村看见了什麽、听见了什麽,但是小说後边的《跋》却让我对张爱玲又生出来一份敬意。
即便不是一个作家,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她亦是有一份悲悯的情怀的罢?不然她怎麽会在《跋》的最後写上一句‘这些片段的故事,都是使我无法忘记的,放在心里带东带西的,已经有好几年了。现在总算写了出来,或者可以让许多人来分担这沉重的心情。’对於中国农民的逆来顺受的悲惨的命运,张爱玲是悲悯的,但是,作为一个作家,她能够做到的亦只能够是将它写出来,平淡的写出来,却依旧遭遇到了被封杀的命运。
或许,就是她藉着小说《十八春》里的张慕瑾的嘴巴说出来的:政治决定一切。你不管政治,政治要找上你。50年代,《秧歌》是政治性的小说,是张爱玲的‘坏作品’。实际上呢?读过之後,我并不觉得她写得不好,倒反而觉得好,虽说很多农村的场景在她的《异乡记》里读到过。
不管怎样,《秧歌》让我看到了农民的苦难,上世纪50年代的农民的苦难。太苦难了,不由得人会感慨:中国的农民总是苦难的呀。就好像小说里的老农妇谭大娘这样说:‘我见过的事情就多了。一会儿这个来了,一会儿那个来了,兵来过了又是土匪。这回是比什麽土匪都厉害。地下埋着四两小米,他都有本事知道!嗳,不要想瞒得过他们!’——农民总是要遭受这样那样的盘剥,不论怎样的换了国家的主人。
《秧歌》,我想,还是值得读的罢?胡适先生这样评说此书:‘此书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书名大可题做「饿」字——写的细致,忠厚,可以说是写到了「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近年众读的文艺作品,此书当然是最好的了。’当然,即便没有胡适先生这样说,只因为张爱玲,亦是要读的罢?
张爱玲《秧歌》读后感二
很久没有人谈起《秧歌》了。在推陈出新,五光十色的现代小说书中,这部著作似乎已被遗忘。可是,如果史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一九三九年初版)仍旧在大学的英文系里当作经典之作来讨论,这本薄薄的《秧歌》在我们的记忆中就应该有一个尊贵的地位。张爱玲的许多脍灸人口的作品——譬如《半生缘》——只是引人入胜的言情小说而已,没有什么深度可言。淡淡的《秧歌》,即绝封是一部“世界级”的艺术品。
轻描淡写的深情
以最谈的笔调来写最深最浓的感情是张爱玲一贯的特点。譬如说,夫妻之情。金根兴月香分离三年后重聚,作者不正面去写两人如何倾吐思念,却写金根如何写妻子杯热茶,猛然想起一屋子外人,又驻足不前。她不提做丈夫的如何渴想妻子温软的肉体,即写他如何发现妻子头后有颗痣——如果不足意念中妻子的体温优香,男人怎么会说得女人本来颈后无痣?
写兄妹之情。作者不说金根做哥的如何疼惜这个妹妹,她只偶然提起:在知道妈妈没有米下锅的那一天,做哥哥的一大早就把小妹带到田野里去疯了一天,天黑了才快乐的回家。农家的困乏、小孩心思的细密、感情的真挚,都在“不言”中流露出来。
贫贱夫妻的爱与恨也从侧面点出。第十章写夫妻吵架。各自上了床,金根想翻身抱住妻了,求一点慰籍,但是不敢;月香也等到他睡著了,“方才把棉被分一半给他盖十,又在黑暗中摸索着,给他把被窝塞紧。于是他在睡梦中伸过手臂去拥抱着她,由于习惯。(皇冠,七十三年出版,页一二三)。
张爱玲好像一个画家,以云的深来写山的高,而她的云只是一大片留白。中国人的感情又是含蓄隐藏的,作者以“虚”来写“实”,因此很入骨的刻画出中国人的心灵。
写悲痛的时候,作者又像个冷血的外科医生,把病体剖开,挑出埋伏在鲜血中悲痛的器官。微笑着一刀切下,不经意的随手一抛,清洁溜溜。可是愈是不经意,中间透出来的恐怖愈是令人不寒而粟。
第十二章里,谭老大被迫把心爱的猪奉献出去,杀猪之后,“去了毛的猪脸在人前出现,竟是笑嘻嘻的,两只小眼弯弯的,眯成一丝,极度愉快的。”(页一三五)
肚子俄得头昏的金根夫妇一大早起来做年糕——献给伟大的军属。做完之后,月香索性把点年糕的胭脂水粉在自己母女脸上;“那天晚上她们母子俩走来走去,都是两类红体异常……似乎喜气洋洋的。”(页一三一)。
月香的孩子被踩死之后,她告诉金花:“……死了!早已死了。”她继续用那种销带惊异的明亮愉快的眼光望着金花。(页一六一)
张爱玲的人物在伤心至极的时候,非但不哭天抢地,反而露出欢喜的神气。在这个格格不入的封照之下,读者所感受的不只是书中人物的痛苦,还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恐怖。
非常“现代”的技巧
在淡淡的笔触下,《秧歌》里得非常档案,没有什么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也不见什么意识流成文字的革命。但很意外的,在朴素的外表之下,这本小说有挖不完的宝藏,而且是非常合乎“现代”价值观的宝藏。
譬如现代小说中最常见的“反讽”(irony),《秧歌》中到处都是。第五章写长时饥饿时月香偷吃一、两片咸菜;镜头一转,看见:白粉墙高处画着小小的几幅墨笔画,一幅扇面形的,书著一簇兰花;一幅六角形的,画着琴襄宝剑……(页六三)
代表贵族文化的兰花宝剑墨书挂在俄俘的头上,这是很有力的讽剌。
年幼的阿招,曾经坐在父亲挑的篮子里“日光灼灼地望着这世界”(页一六八);“目光灼灼”表示这个初到的生命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与期盼;她所得到的,即是饥饿的煎熬与狂暴的死亡。
第十四章写金根夫妇的逃亡与金根的自沉。一开始,读者注意到在天黑之后“只有那溪水是苍白而明亮的,一条宽阔的水面是苍白的。”接着金花见死不救,金根写了不拖累妻子妹妹,带伤跳水自杀。家破人亡之后:那苍白的明亮的溪水在她脚底下潺潺流著……(页一七三)
这个重复的意象并不是作者不够。人已经死去又活来,溪水却依旧“苍白明亮”;永恒不变的自然对人的悲剧无动于衷。一张爱玲的悲惨世界里,草木天地并不与人同悲,使“人”觉得更渺小无助。
作者还有一种本事,能够“杀人不眨眼”似的把骇人的意象刻画出来。杀猪的一幕很有现代自然主义冷酷的写实作风:金有嫂挑了两桶滚水来,倒在一只大木桶里。他们让那猪坐了进去把它的头极力捺到水里去。那颗头再度出现的时候,毛发蓬松,像个洗澡的小孩子。谭老大拿出一支挖耳来,替它挖耳朵,这想必是他平生第一次的经验。
然后他用一个两头向里卷的大剃刀,在他身上刮着,一大圈一大圈地刮下毛来。毛剃光了,他把一支小簪子戳到猪蹄里面去剔指甲,一剔就是一个。那雪白的腿腕,红红的攒聚的脚心,很像从前的女人的小脚。……浑身都剃光了,最后才剃并且砂。他们让那猪拱翻在桶边上,这时候它脸朝下,身上雪白滚壮的,只剩下头顶心与脑后的一摊黑毛,看上去真有点像个人,很有一种恐怖的意味。(页一三四—三五)
读者当然也不会错过猪的隐喻意义:被宰割的猪就是被宰割的农民。猪被宰割了,眼睛还笑眯眯的;农民快逼死了,还在打锣打鼓唱秧歌——同样的命运,无尽的讽刺。
《秧歌》也是一部极端视觉化的小说。徒弟一章那个灰败破落的小镇开始,读者基本上是用心灵的“眼睛”跟著作者从一幕景到另一幕景。杀猪的一场战是放大的特写镜头,开始对月香的遐思就是窥视的长镜头:他看见月香洗的衣服晾在橱上:……常青树,密密生着暗缘的叶子。有两种小孩的衣,桃红色的古老花布改制的,排在最高枝上……就像在隆冬的季节开了红花一样……(页九二)
把男人对女人的那种抽象飘缈的情思用这样简单的具象表达出来,而且用颜色季节生动的表达出来,这是一流的手法。
《秧歌》人物的塑形,看似轻描淡写,其实前后呼应,相当一致。老实的金根在第十四章中关起“革命”,其实早在第四章中就已有伏笔:他曾经当着干部的面愤怒的把一袋麻丢进河里。他老实,但也有叛逆性。月香单身在上海做工,赚钱养家,本来就比金根坚强能干。故事结尾,是她扶持受伤的丈夫;家破之后,是她放了一把火,为丈夫报仇。这些人物塑造在不经营中有经营。
就整体结构而言,故事的安排发展也井然有序,一点不散漫。开始的几章写夫妻之情、兄妹之爱、父母子女之亲,与亲戚间之热络。但是贫困饥饿的煎熬渐渐加剧,于是在第八章,月香凶狠的打女儿,写母女的冲突;第九章,写亲戚间的龌龊;第十章,金花借钱不还,兄妹间起了嫌隙;第十一章,月香耐不住逼迫,把私房钱交给了共干,被丈夫毒打,是夫妻的反目。这种种冲突到十四章汇聚——金花见死不救,月香全家毁灭。这个结构的整体当然不是意外,是作者用心的成就。
宣传品还是艺术品?
或许有人把《秧歌》当作反共的政治小说、宣传作品来看;我认为那是完全看走了眼。
《秧歌》所描绘的当然是五十年代共产主义下的暴行,但它并不是一本“反共”小说,因为它批判的重点是一个政治制度对人民的剥削压迫;剥削帮压迫并非共产制度所独有,法西斯和暴君统治下的封建制度,甚至于资本主义,都一样能鱼肉农民。把《秧歌》中的“人民政府”改成“衙门”,“同志”改成“老爷”,再换个年代,金根一家还是逃不过家破人亡的悲剧。
把《秧歌》标为反共小说是很肤浅的说法。书中农民的遭遇不是一个断代的、独立的事件,好像共产主义是因,祸国殃民是果,一加一等于二。作者其实一再的把五十年代这个悲剧放在人类历史的尺度上观看:第二天他们天一亮就起来,磨米粉做年糕。古老的石磨“咕呀,咕呀”乡著,缓慢重拙地,几乎是痛苦地。那是地球在它轴心上转动的声音……悠长岁月的推移。……金根……唇上带着一种奇异的微笑,全神贯注在那上面,仿佛他所做的是一种最艰辛的石工,带有秘意味的——女娲练石,或是原始民族祀神的彤刻。(页一三O)
这一段文字有极深的暗示:这个“艰辛的石工”从女娲时代就已开始,人类的悲剧与地球转动的历史一样绵长。在共产执政之前,大地的子民已经沧桑历尽;共产消失之后,别的制度取而代之,人的苦难仍旧与“悠长的岁月推移”。
而作者,只是在这绵长的哀史中,截取她所有幸见证的一段记忆下来。与其说《秧歌》反共,不如说《秧歌》反迫害,任何一种制度的迫害。
而一本政治小说是宣传或是艺术,就看伤口的技巧与深度了。技巧已经谈过,《秧歌》的深度如何?
“王同志”是一个很好的试金石。在一个粗劣的政治小说或头脑简单的电视剧里,这个监管农民的共党爪牙多半会被处理为一个“坏蛋”——阴险、残忍、贪婪。在张爱玲的笔下,王南习一方面是个会榨财的干部,一方面却是个有血有肉,能哀伤能温柔的男人。整个第六间追溯王褪色的回忆,失落的爱情,看起来似乎离题,其实极端重要,因为这一间使读者理会原来“坏人”也可以是好人、情人;人性的复杂不是二分法可以涵盖的。
作者特意把王同志温情化,使读者不能轻松愉快的抓着一个“坏人”说:我找到了症结。因为问题的症结比上眼所能见的要复杂得多。应该是坏人的王同志不是坏人,那么部问题的症结就不在这个渺小的个人或甚至于他所代表的政党——因为那个党也是由像王同志这样的人所组成的。在这里,《秧歌》的反面就从对一个政权的批评,提升到对制度的批评,更提升到对基本人性的批评。
《秧歌》的题材是典型的宣传资料,但是作者对人性的成熟的了解给了它深度,作者的技巧赋予它独立自主的艺术生命。
唯一的缺陷
顾问是个下乡来“体险生活”的编剧人,住在农家,开始观察乡村生活。这个小知识份子的加入,我觉得,非常多余碍事。顾以外的人物,不管农民或干部,因为知识水准低,都在没有什么自觉的情况中让行为动作自然的门类出戏来。顾是个较能自省、疑问、观察的知识份子,所以话多。许多应该由读者自己去体会的意思,却由顾的口中说出来:顾问告诉自己说,他正在面对着一个严重的考验,他需要克服他的小资产阶级温情主义……(页一八O)
这是讽刺,但是由顾说出来就太明显了。顾在书中的作用是个在一边加旁白的观察者(虽然他也有许多迷惑),而事实上,《秧歌》这场戏演得那么好,根本不需要旁白的人来带。
语言上的小瑕疵;有时候,作者淡淡的笔也有溢出墨水的失误。当月香在旷野中幕然憧悟到丈夫已经投水而去,“那一刹那的时间仿佛近在眼前,然而已经水远无法掌握了”(页一七四);两句话,悲怆失落之情已然极致,作者却偏偏再添一句“使她简直难受得要发狂。”好像在万丈空谷中投石。破坏了无声的悲感、美感。
不能遗忘的一支歌
在千山万水,死去活来之后,饥饿的村民又挑着担子去给军属送礼了。
他们扁担上坠下来的负荷永远一纵一纵的,他们顺着那势子,也仍旧用细碎的步子扭扭捏捏走着,他们缓缓前进,沿着那弯弯曲曲的田径,穿过那棕黄色的平原,向天边走去大罐小罐继续大声敲着:
呛呛呛呛
呛呛呛呛
但是在那庞大的天空下,那锣声就像用布蒙着似的,声音发不出来。(页一八八)
天空庞大而冷漠,天边蚁般的人类重复他们的故事,重复他们的悲剧。《秧歌》,是每一个与土地共生死的人的一支哀歌,是张爱玲为中国农民立的一个小传。
如果你只听过《秧歌》却从来没读过,或者你已经很久很久没想过这本书,现在该对它再看一眼,深深看一眼。美国有“愤怒的葡萄”,我们有张爱玲的《秧歌》——不能遗忘,不容忽视的一支淡淡的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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