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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拉戈萨手稿》读后感与心得体会

2020-01-14 21:51:20

  萨拉戈萨手稿读后感一

  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个连环套的故事很流行: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在看报,报上有座山,山上有座庙······然后循环往复。这大概是我对嵌套式故事最早的印象。

  多年后在小城新华书店几乎同时遇到了《十日谈》和《坎特伯雷故事集》,同一层书架,同样的装帧(后来被人称之为“网格本”),自然也被我一起买回了家。而更奇妙的是,这两部由小说里的不同人物分别讲述各自故事连缀而成的书,竟然也基本诞生于同一时代,某种程度上也构成了欧洲小说的源与流。只不过,意大利的薄伽丘采用了七女三男十天共一百个故事的完整结构实现了对彼时意大利各阶层社会风貌的全景式展现,英国的乔叟则以未竟稿中二十四位朝圣者每人一个故事的残卷,诗意地描摹了属于自己眼中的大千世界,两人对爱情的讴歌和教会的讽刺甚至都有着惊人的相似,当然也有人猜测乔叟1372年首次赴意大利旅行时或许与薄伽丘一晤,否则不能如此一脉相承,但毕竟没有任何资料可证。从读者角度来看,在浪漫的世相等诸多共性之外,《坎特伯雷故事集》大半以古英语诗体写出,语言更加优美而富有诗意;《十日谈》结构更浑然,风格更多样,其对嵌套式故事的运用也更纯熟。

  所以我在翻开《萨拉戈萨手稿》后的第一感觉,便是似曾相识,而且是久违了的熟悉。

  1809年,一个参加萨拉戈萨围城之战的法国军官在城破后不久的某天,于城内一处略显荒僻的地带中一座小屋里意外地发现了角落里一摞用西班牙语写成的手稿。粗粗一看,发现应该是一本有趣的奇书,因为谈到了盗匪、鬼魂、犹太秘法师等等,就此据为己有。谁料撤兵后竟与主力部队脱离,遭敌军俘获,手稿也被缴获;更意外的是敌军的上尉竟是手稿原主人的孙辈,于是两人合力将手稿译成法语,这便是《萨拉戈萨手稿》的由来。

  之后才进入故事的讲述。西班牙瓦隆卫队的上尉阿方索要去马德里赴命,阴差阳错被困在一家神秘的路边客栈,开始遭遇形形色色、奇奇怪怪的人与事,共历时六十六天,手稿便是阿方索日后记录下来的故事总集。听上去很像《十日谈》与《坎特伯雷故事集》的合体,但实际上作者扬·波托茨基对故事的讲述方式有着自己的创新,其在故事嵌套这条路上走得实在太远太深了。 每个故事本身自成框架,甲在讲述第一个故事时,会夹进一段乙向他讲述的第二个故事,而这一故事中又会引入乙从丙那里听来的第三个故事……以此类推有的故事总共下了五六个套! 或者可以说,随着故事几条主线尤其是吉普赛人首领潘德索夫纳的故事大幕拉开,阅读渐入佳境,其对多层嵌套和连环嵌套的运用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令人瞠目。作者甚至还多次通过书中人物贝拉斯克斯与利百加的对话来幽默和自嘲这种嵌套:“我已经完全听不懂了。我再也搞不清,究竟说的人是谁,听的人又是谁······说实话,这实在是太乱了。”

  当然,这样的结构安排绝非无心插柳,必然是刻意而为。首先,多线并存的人物是通过多层嵌套的故事登场的,其形象也是层层递进的丰满的。其次,不管嵌套了多少层,故事的主线及核心人物并没有发生变化,这个从故事讲述者所占比重就能分辨出来,以吉普赛人首领为例,其故事讲述近三十次共延续五十天之久,比名义上的主人公阿方索篇幅都要多多了。最后,许多嵌套的故事里都有着同样的主旋律,不仅仅包括绞刑架下醒来这样的诅咒,还包括多角恋爱、个人成长、宗教哲学等,这大概也就是作者写作的主题。

  同样,这种为嵌套而嵌套的设计也有着不可避免的缺陷,那就是结构上的重复和雷同,这让有些故事的戛然而止显得突兀,缺乏自然而然的过渡,这恐怕就类似于武侠小说中所谓某种招数用得太多以致用老的感觉吧。“故事说到这里,吉普赛人首领的一位手下来找他谈部落这一天的事务,我们当天就没有再见过他。”这样的结语在吉普赛人首领后来的讲述中太多次出现,难免让人疲劳。

  然而整本书的阅读快感还是极好的,哪怕长达九百页,却丝毫没有大部头的厚重压力。于是明明很流畅很痛快的阅读体验,偏偏要刻意隐忍和控制;明明可以几日晚间读完,偏偏拉长到十来天,一不留神还让本书成了我阅读跨年的陪伴,而这恐怕也是对“不忍释卷”最好的诠释了吧。

  萨拉戈萨手稿读后感二

  有关这本书的评论,英国人用他们无与伦比的幽默感击中了我:“读这本书物超所值,以一本长篇小说的价格,买下了两打独创又新颖的故事”,《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如是说。

  《萨拉戈萨手稿》总共910页。设想地铁上有人拿着这么厚的一本书在研读,如果不是字典,我会非常怀疑本书的作者是一个厌世、酗酒的俄国人,要不就是一个厌世、抑郁的德国人。然而扬·波托茨基来自波兰——恰好坐落在俄国和德国中间。我们不知道他是否厌世、酗酒、抑郁,但我们知道他是一个绝对的斜杠青年。

  扬·波托茨基是贵族、旅行家、人种学家、埃及古物学家、语言学家、旅行家,最后才是作家。他的人生非常奇妙:完成学业后,参军去当指挥官,在法国晃悠了一阵子后回国,成了一名成功的出版人,开设了类似今天类似“创意空间”的阅读空间。然后突然就成了全波兰第一个乘坐热气球的人,据说此举让他名声大噪、街知巷闻——请注意直到此时他还都不是作家——接着是过于喧嚣的结婚离婚,成为名人后这类事情总伴随着各种坊间传闻。然后他突然就死了,年仅54岁,而他真正的作家生涯开始于死前两年,在隐居庄园的最后时刻他完成了《萨拉戈萨手稿》,成就了自己最后一个身份:作家。

  除非家里有矿,像托尔斯泰那样衔玉而生,作家们一般都难逃斜杠青年的命运:博尔赫斯是个图书管理员,毛姆和契诃夫是医生,马克·吐温当过水手,威廉·福克纳当过门卫和不称职的邮局员工,华盛顿·欧文和约瑟夫·奥尼尔是律师,王小波当过老师。像是电影明星们的微末时代,作家们在名扬天下之前甚至之后,都还要有个“正经工作”来养家糊口安放肉身,但就我所知,没有一个作家像扬·波托茨基的头衔如此之多。成为“作家”虽然不需要上岗证书和执照,但根据现代社会的体系特点,总会要求他尽可能的职业化:很早开始专业训练,尽可能多的出产,保持恒定的水平。但生于18世纪贵族之家的扬·波托茨基显然不需要这样的职业规划,他过完了自己旁枝错节的一生,去过很多地方,爱过很多女人,生了五个孩子,写完了一本光怪陆离的书,最后在自家大庄园里拿一颗用茶壶盖做成的银子弹自杀了。

  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在死神的陪伴下和催逼下写出了《萨拉戈萨手稿》。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一名年轻的军官在执行任务的途中,被困在一家神秘的路边野店整整六十六天,与一群小偷、酋长、贵族、妓女、吉卜赛人、盗尸人和恶棍混在一起,一天一个故事,像俄罗斯套娃娃一样故事里套故事,从一个噩梦醒来而还依然身处另一个噩梦之中。是的,如果你爱《十日谈》,爱《一千零一夜》,爱《坎特伯雷故事集》,那你肯定爱《萨拉戈萨手稿》。如果你喜欢各种奇情故事你也会爱上这本书:魔鬼、奇幻、魔法、幻象、喜剧、恐怖、死亡、爱情、怪谈、诱惑、荣誉、欲望、浪漫等等一切都混在其中不做分割,正如扬·波托茨基那波谲云诡,漫无主题但却引人入胜的传奇人生。正像英国人的评价的那样:你花了一本书的价钱,却看到了许多光怪陆离的奇妙故事;扬·波托茨基只有一次生命,却活出了无数种缤纷繁复的人生。二者都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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