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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寄《搜神记》小说主要内容及赏析

2023-09-04 09:37:12

  中国古代小说·中国古代小说代表作品·南北朝志怪、志人小说·干宝与《搜神记》·李寄

  《搜神记》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人与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至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 “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 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

  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糍, 用蜜麨灌之, 以置穴口。 蛇便出, 头大如囷, 目如二尺镜,闻糍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创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 “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 于是寄女缓步而归。

  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本篇选自《搜神记》卷十九,第四百四十则。

  此文主要写少女李寄与恶蛇英勇斗争的故事。它通过对巨蛇凶狠、官吏昏庸、怯弱和残忍的描述,赞美了李寄的智慧与勇敢。

  本篇可分为如下四段:

  第一段(篇首至“九女”):巨蛇危害不已;

  第二段(“尔时”至“禁止”):李寄献身奉祭;

  第三段(“寄乃告”至“而归”):李寄智斩恶蛇;

  第四段(“越王”至篇末):朝廷满门褒奖。

  以下分段略讲——

  第一段:巨蛇危害不已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常惧。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人与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至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一、诠词释句:

  东越闽中——东越,汉初诸侯封国,在今浙江东南至福建东南一带。闽中,原为秦郡名,汉废。此指东越中的福建一部分地区。庸岭,山名。

  隙与围——隙(xì细),裂缝。此指洞穴。围,双手拇指与食指对合起来圆周(约五寸)叫一围。十余围,指蛇体之粗。

  土俗常惧——当地居民一直很害怕。

  东冶、都尉、属城、长吏——东冶,东越国都。旧城在今福建福州。都尉,秦置尉,辅助郡守掌管军事。汉景帝时更名为都尉。属城,郡管辖下的县城。长(zhǎng掌)吏,这里是指县里地位较高的官吏。

  不得祸与或与人梦——不得祸,稍得安宁。“祸”,一作“福”,此指安宁。或,有时。与人梦,即托梦给人。

  下谕巫祝与啖童女——下谕,传下命令。巫祝,旧社会专靠托言传达鬼神旨意来骗钱的人。啖(tán谈),吃。童女,指十二三岁的女孩。

  令、长、共患之——令,辖万户以上者为县令;辖万户以下者为县长。共患之,大家都为此事担忧。

  气厉不息与家生婢子——气厉,气焰凶厉。不息,作祸不止。家生婢子,古代奴婢之子女仍为奴婢,男者称“家生奴”,女者称“家生婢”。

  朝祭与吞啮——朝(zhāo招)祭,初一日举行祭拜。啮(niè聂),咬。吞啮,咬而吞之。

  二、略述大意:

  在东越国闽中一带有座高山中庸岭,其高度可达几十里。此山西北的洞穴中,有一条大蛇,七八丈长,粗约十多个“围”(约周长五十多寸)。当地居民一直很害怕。东越国都城东冶的都尉,及其所属县城的高级官吏,有不少被恶蛇咬死。人们用牛羊来祭它,所以稍得安宁。有时托梦于人,有时传谕巫师,要吃十二三岁的童女。地方上的大小官员都为此事担忧。但是,大蛇的气焰仍很嚣张,为害不止。官员们一起出动去搜取人家的“家生婢”,以及犯罪家属的女儿,养在官府备用。每年到八月初一祭拜大蛇时,就把童女送到蛇洞口,让恶蛇出来吞吃了。年年如此,至今已经活活吞掉了九个女童。

  这段文字是说,闽中庸岭出现的巨蛇为害,弄得官吏百姓不得安宁:一群昏庸怯懦的官吏,只知害怕却毫无办法,还听信巫祝谣言,残害百姓,竟大肆搜索女孩去喂蛇。其实,百姓受的是蛇害加官害。

  第二段:李寄献身奉祭

  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 “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 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

  一、诠词释句:

  尔时等三句——尔时,即这时。募索,即招募与寻找。三句是说,这时候,又在预先招募与寻求,但还是没有得到那样的女孩。

  将乐县与父母不听——将乐县,地名,县治在今福建南平西。父母不听,父母不答应。

  无相与缇萦济父——无相,没有福相。旧时重男轻女,不生男就说无福相。缇萦(tí yíng提营),西汉太仓令淳于意之幼女。文帝时,淳于意因罪当受肉刑,就怨自己只生了五个女儿,伤心地说:“生女不生男,一有紧急,毫无用处。”缇萦痛哭随父到长安,上书自愿作官家婢女来赎父罪。文帝怜惜她,即下令废除肉刑,免除淳于意的刑罪。济,救助。

  不听去与潜行——不听去,不允许离去,即不让她走。潜行,偷偷地走掉。

  二、略述大意:

  这时候官府又在预先招募与寻求,但还没有得到那样的女孩。南平之西的将乐县有一个叫李诞的人,他家生有六个女孩,没有一个男孩。他的小女儿李寄,意欲接受官府招募,准备前往,但父母不答应。于是,李寄对父母说:“父母没有福相,只生了六女,没有一男,虽女儿很多,却似没有一般。我们女孩家没有西汉“缇萦救父”的功劳,又不能供养父母,白白地浪费衣食,活着没有一点好处,还不如早点死掉。且卖掉我的身,可以得到少许的钱,用来供养爹娘,难道不好吗?”父母听了女儿这番话,仍感怜惜,始终不允许她去。后来,李寄只好独自偷偷地动身,人们没法阻止。

  这段文字说将乐县李诞幼女李寄的聪颖、勇敢,且有过人的胆识。虽然她只是十多岁的小小年纪,却要学古代“缇萦救父”的义举,自愿应募去作大蛇的“祭品”,并借机为大众除害。

  第三段:李寄智斩巨蛇

  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糍, 用蜜麨灌之, 以置穴口。 蛇便出, 头大如囷, 目如二尺镜,闻糍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创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 “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 于是寄女缓步而归。

  一、诠词释句:

  告请与咋蛇犬——告请,指向官府申请领取。咋蛇犬,即能咬蛇之犬。咋,咬。

  诣庙中坐与怀剑将犬——前者是说,到庙里去坐下。诣,到。后者说,身藏利剑和牵着狗。将,带着。

  数石米糍与蜜麨灌之——石(dàn旦),量词,十斗为一石。米糍(cí词),用米或米粉做的米团子。蜜麨(chǎo炒)用蜜糖拌和的炒麦粉作为馅子包在米团里。

  头大如囷二句——囷(qún群阴),圆形谷仓。这是说蛇头大似米囤,眼睛像直径两尺的镜子那样。

  犬就啮咋与斫得数创——就,随即啮咋,死劲地咬。斫(zhuó酌),砍。创,伤口。这句是说,李寄从背后砍它几刀。

  疮、庭、咤——疮,刀伤。庭,指庙前的空地。咤(zhà炸),慨叹。此处有惋惜之意。

  尔曹与哀愍——尔曹,你们这些人。曹,辈。哀愍(mǐn敏),哀怜。愍,同“悯”。

  二、略述大意:

  李寄就向地方长官请求领取一把利剑和一条能咬蛇的猎狗,做好准备。到八月初一祭蛇时,李寄就到庙中坐下,身藏利剑,手牵猎狗。先教人们把米制成的食品,用麦芽糖拌和炒麦粉作馅子,包在米团子里面,然后放置于洞口。于是,蛇就出洞来了,那蛇头大如圆谷仓,眼睛竟似两尺直径的镜子,闻到米团的扑鼻香味,先大口大口地吞吃着。这时,李寄随即放出猎狗扑上去咬蛇;李寄又从后边去砍蛇,狠狠地砍了数刀。巨蛇受伤,痛得极点,窜出洞穴,甩在庙前的空地上死掉了。李寄进入洞中察看,见到九具女孩的尸骨,并全部将它取了出来,表示惋惜地说:“你们这些人胆小软弱,为恶蛇所吃,太可悲可怜了!”之后,李寄就从容不迫地回了家。

  这是本篇故事的高潮,着重描写了主人公李寄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官吏们的愚蠢与无能。同时,也象征着人民群众战胜灾害的智慧与决心。

  段后“缓步而归”四个字,很好。它把这位机智英勇的少女从容自信的神态和不矜夸的高尚品德,表现得非常传神。

  第四段:朝廷满门褒奖

  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一、诠词释句:

  聘、拜与将乐令——聘,古代娶妻订婚称“聘”。此指越王要封她为后妃。拜,古时用一定的礼节授与某种名号或结成某种关系的行为,称为“拜”。此指颁授县令官职。将乐令,即将乐县之县令。

  自是与歌谣——自是,即自此以后。歌谣,此指赞美李寄斩蛇除害事迹的歌谣。

  二、略述大意:

  越王听到李寄英勇斩蛇事迹,就聘娶她为王后,并给予满门的奖赏:授予李寄父亲李诞为将乐县令;母亲和各位姐姐也都得到很好的赏赐。自此以后,都城东冶不再有害人的妖邪之事出现。歌颂李寄英勇除害事迹的歌谣,一直流传至今。

  读完这篇短短的小说,给人们留下哪些印象呢?我想,至少有这样几点:

  首先,塑造了一位英雄——少年女英雄形象。

  文章中的人物,虽然都是粗线条的,但是笔笔老到、深刻。特别是主人公李寄的形象尤为鲜明动人。其塑造的方法,虽然用的是常法,即对比映照。但是,谁用得巧妙,谁就可塑造出令人难忘的形象来。本篇小说,把人物性格的刻划,置于“巨蛇吃人”的严重形势之下,作者组成了若干大大小小的对比:有“土俗常惧”与“李寄献身”对比,又有“缇萦济父”与“李女徒费”对比;还有父母慈怜不听与女儿无畏潜行的对比等等。其中最重要的一组对比,则是李寄与官吏的对比,作者用大力将封建官吏的愚蠢、怯懦和无能同少女李寄的无私无畏、机智勇敢作了生动的对照描述。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引出两种不同的结果,从而描绘了两类不同的脸谱和不同的性格。

  这种生动的对比与映照,不仅暴露了都尉、县令们的残暴不仁的嘴脸与本性,而且也更突出了主人公李寄的少年女英雄的光辉形象。为什么“对比”,会具有如此威力呢?这是因为,对比,是一切表现手法中最基本的手法之一。唯有对比,才使情况的反映,问题的提出,呈现鲜明性,令人判断异常清晰;唯有对比,才最有效地帮助人们提供思考线索,发生触类旁通的巨大作用;也唯有对比,才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因为世上一切事物都是相比较而存在而发展的。所以,它具有“魔法”般的巨大功能。

  其次,阐明了一个真理:敢于斗,善于斗,就可战无不胜。

  这是本篇小说的思想价值之所在。它用生动的事实告诫人们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对于一切危害人类的事物,只要奋起抗争,且又善于抗争,就能战而胜之,取得出人意表的良好效果。

  作品中的李寄,是一个有心计的女孩,年小胆大,而且心细。她对这次深入蛇窟除害,不仅思想上有很好的打算,而且在物质上(如利剑、猎犬和香米团等)有了充分的准备。这是这次斗蛇获胜的前提条件。此其一也。

  其二、李寄临场不惊,有勇有谋地与巨蛇博斗。面对“头如圆仓,眼似巨镜”的恶物,不单没有丝毫的胆怯,而且有计划、有步骤地与蛇搏斗:先置香饵于洞口,诱出巨蛇,当大吞食物、乘其不备之时,立即放犬过去大咬一番,再由自己从其后边以利剑猛砍,使其重伤,逼得“蛇因踊出,至庭而死”! 这就显出李寄的无比英勇气概。

  另外,篇末缀以“聘女为后”的情节。有人认为,这是本文的“消极尾巴”,应当批判。其实,一个朝廷奖赏为民除害有功之人,当是无可厚非的。至于“聘女为后”,确实削弱了李寄这位少年女英雄的社会意义。因为朝廷奖赏的方式,并非“聘女为后”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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