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①,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选自《古文观止》)
【注】①伈(xǐn)伈:恐惧的样子。睍(xiàn)睍:不敢正视的样子。
译文:
某年某月某日,潮州刺史韩愈派遣部下军事衙推秦济,把一只羊、一头猪,投入恶溪的潭水中,送给鳄鱼吃,同时又警告它:
古时候的帝王拥有天下后,放火焚烧山岭和泽地的草木,用绳索去网捉、用利刃去刺杀,以除灭虫、蛇等那些给人民带来危害的动物,并把它们驱逐到四海之外去。到了后世,帝王的德行威望不够,不能统治远方,于是,长江、汉水之间的大片土地只得放弃给东南各族;更何况潮州地处五岭和南海之间,离京城有万里之遥呢?鳄鱼潜伏、生息在此地,也就很自然了。
当今天子继承了大唐帝位,神明圣伟,仁慈英武。四海之外,天地四方之内,都在他的安抚统辖之下。更何况潮州是大禹足迹所到过的地方,是古代扬州的地域,是刺史、县令治理的地区,又是交纳贡品、赋税以供应皇上祭天地、祭祖宗、祭神灵的地方呢?鳄鱼是一定不可以同刺史一起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
刺史接受天子的任命,镇守这块土地,治理这里的民众,而鳄鱼竟敢不安分守己地呆在溪潭之中,占据一方吞食民众、牲畜、熊、猪、鹿、獐,来养肥自己的身体,繁衍自己的后代,与刺史抗衡,争当统领一方的英雄。刺史虽然驽钝软弱,又怎么能向鳄鱼低头屈服,胆怯害怕,给治理百姓的官吏丢脸,并在此地苟且偷安呢?而且刺史是奉天子的命令来这里当官的,他势必不得不与鳄鱼讲明道理。
鳄鱼如果能够知道,可要听刺史我的话:潮州这地方,大海在它的南面。大到鲸鱼、鹏鸟,小到虾子、螃蟹,没有不在大海里归宿藏身、生活取食的。鳄鱼早上从潮州出发,晚上就能到达大海。现在,刺史与鳄鱼约定:至多三天,务必率领那批丑陋的同伙南迁到大海去,以躲避天子任命的地方官;三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五天;五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七天;七天还办不到,这就表明最终不肯迁徙了。这就是不把刺史放在眼里,不肯听他的话。不然的话,就是鳄鱼愚蠢顽固,虽然刺史已经有言在先,但还是听不进,不理解。凡对天子任命的官吏傲慢无礼,不听他的话,不肯迁徙躲避,以及愚蠢顽固而又残害民众的牲畜,都应该处死。刺史就要挑选有才干有技能的官吏和民众,操起强硬的弓弩,安上有毒的箭镞,来同鳄鱼较量,一定要把鳄鱼全部杀尽才肯罢手。可不要后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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