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卫风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诗经》中有不少描写爱情的优美诗篇,《木瓜》就是其中之一。通过相互赠物的描写,抒发了男女之间的情爱。本诗不以主动追求爱情的女方为第一人称,而是以被姑娘相中的小伙子的口吻写的。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各章的句式基本一样,只换了“木瓜”、“木桃”、“木李”,“琼琚”、“琼瑶”、“琼玖”几个词。木瓜,成熟的果实金黄,可食,亦可供赏玩。木桃又名樝(zhā楂)子。果实圆状或洋梨状。木李,果实球形,黄色或紫红色。在诗中都可理解成果实。琼琚、琼瑶、琼玖皆指美玉,可理解为佩玉。首章大意是说:小伙子接到心爱的姑娘投来的木瓜,真是又惊又喜,欣然解下腰间佩戴的美玉回报,他是多么能体察姑娘一片赤诚的心意啊! 赠送的是瓜果,回报的却是美色佩玉,不仅仅为的是回报,而是表白自己永远和她相好。姑娘薄施,是那样率真,小伙子厚报,是那样厚实钟情,从中我们看到了古朴的民风。二、三章意略同。
上古采集野果的工作,一般由女子担任。她们在劳动中看中某个自己喜欢的小伙子,往往大胆而又含蓄地投掷果实以传递情意。这种社会风俗,大概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晋代文学家潘岳貌美,每次出门都有许多女子将他围起来,向他投掷瓜果。唐代皇甫松有诗云:“无端隔水抛莲子。”(《采莲子》)直到今天,西南少数民族还可以看到这种遗俗的影子。
乍看起来,此诗内容较简单,但细细揣度,男女赠答却颇有韵味。从《诗经》描写男女爱情的诗篇中,我们不难发现女子为爱情主动的一方的比男子的要多。因此可以说,在《诗经》时代,“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礼教在民间的约束尚未达到封建社会那么森严和顽固的程度。女子主动追求男子,大胆抛出爱情信息之果视为常事;不止于此,她们有时还有戏谑男子的言语和举动。此诗没有停留于姑娘、小伙子的调情逗趣,它着意地刻画了一对青年男女两情初通相互赠物的情景。在爱情面前,他们大胆热情,毫不掩饰、造作。但这决非轻狂、放荡,姑娘热情并非水性杨花,小伙子重情更非轻薄儿。《诗经·静女》中的姑娘馈送的仅仅是彤管、荑草,却让小伙子欣喜若狂,因为那不是普通的东西,而是爱情的信物。木瓜、木桃、木李,更是物轻情重,小伙子又岂敢怠慢?读完全诗,我们眼前展现出一幅洋溢着劳动欢悦气息的风情画,耳边奏响了一曲充满浪漫情调的田园情歌。
这首诗采用复沓的形式,反复的歌唱,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姑娘小伙永结情好的意愿。语直情浓,辞浅意深,感情浓烈不俗,格调欢快明朗,韵味悠长。
关于这首诗的内容,历来颇有争议,《诗序》说,“美齐桓公也”,因齐桓公救卫,卫人为表达感激之情,欲厚报桓公而作此诗。又有云“朋友相馈赠之诗”等。而朱熹《诗集传》:“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辞,如《静女》之类。”倒是言简意赅地道出了此诗的主旨,笔者也认为这是一首质朴优美的爱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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