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大郎还金完骨肉》简介|鉴赏
明代白话短篇小说。见《警世通言》第五卷。
吕玉有个六岁喜儿,被人拐去,遍寻不得。五年后,他去山西经商,归途中拾到一个包裹,内有二百金。等了一日,无人来取,只得前行。在客店中遇徽州陈朝奉,闲谈间,乃知正是失主,他就把包裹归还。陈朝奉感激不尽,邀他至家中,并叫十二岁的孩子出来认亲。吕玉一看,正是从前失去的儿子,惊喜若狂。吕玉携带喜儿回家,途中有一小船沉没,吕玉用二十金赏犒,救了全船人性命。其中恰有三弟吕珍。二哥吕宝,为“得些财礼”,将嫂王氏卖给江西客人,约定抢有孝髻的妇人。谁知王氏妯娌无意间换了打扮,黑暗中,江西人抢去的是吕宝妻杨氏。吕玉、吕珍回家,吕宝无颜出走。
明代中叶以后,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逐渐滋生,市民的思想观念也不断发生了新的变化。崇商重利,就是其中之一。但在积敛财富,积攒家财时,也有不择手段,违反人们公认的社会伦理道德的人。这篇小说通过吕家三弟兄的故事,提出了“戒人作恶,劝人为善”的道德原则,反映出当时人们的审美标准,打上了时代的烙印。 “入话”抨击的金中,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闹得灭族,也可见作者的褒贬态度。
小说处处注意运用对比手法,使彼此间的人物性格被区别得格外分明。吕玉和吕宝对待财物的不同态度,招致他们得到截然不同的结局。 “本意还金兼得子,立心卖嫂反输妻”。小说正是在这强烈的对比描写中,深刻揭示了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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