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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中的爱情故事》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2021-04-01 16:12:22

  《娇娜》——憧憬“灵”与“肉”的统一

  《娇娜》篇的意蕴、意义似乎是令人费解,不容易表述清楚的。

  近些年来的评析文章,对它的理解倒是比较一致,简括说来,就是肯定它是一篇赞美青年男女友谊的颂歌,在严禁青年男女往来的封建社会里,应该说是思想比较解放,有进步意义。

  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确实是两个并非夫妻关系的青年男女患难与共,彼此救护,一方不顾性命,一方不避男女之大防,生死全交,称作发生在男女之间的真挚友谊的颂歌,并不是没有道理。

  然而,这种理解、概括似乎还不足以涵盖这篇故事中两位主人公的关系的全部内容,是经过滤了的,扬弃了“友谊”这个道德范畴并不包含的异性之间产生的爱悦之情,也就是作者在篇末“异史氏日”中说的那种“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言可以解颐”的美妙的情愫。

  朋友之间的友谊,有“高山流水”式的知音,心灵上的契合,自然也会发生于异性之间;爱情,即使是无果之花般的爱情,更会有互助互救、不惜舍生的壮举。《娇娜》篇表现的两位青年男女的关系,究竟是友谊,还是爱情?”

  一

  故事是从男主人公出游而落泊外乡开始说起。“孔生雪笠,圣裔也。”他自然是山东曲阜人。他有一位好友,在天台做县官,邀他前往。他到了那里,朋友已死了,无有盘缠返家,便住到了一座庙里为和尚抄录经文,以安身糊口。一个大雪的日子,他又经过庙西不远的一家长时间关着大门的宅第,从里面走出一位相貌有风采的青年,寒暄了几句,便邀他进去叙谈,谈得非常投机。这位青年自称姓皇甫,原籍陕西,因为房舍被焚,暂时寄居于此,当了解到他落泊的情况,便建议他设帐授徒,并愿意做学生。他自然欣然同意,在这家做起了塾师。这还是故事的引子,由此引出下面的一系列的情节。

  孔雪笠在皇甫家,宾主相处得很融洽。皇甫公子很聪明,喜欢作古文词,经孔雪笠指点,两三个月便下笔绝妙。他们约定每五天饮酒一次,每次都唤丫环香奴来,弹琵琶助兴。香奴的美貌引起了孔雪笠的爱悦,一次酒酣心热,眼睛死盯着她。皇甫公子觉察到了,说香奴是他父亲的使女,准备为孔雪笠另“谋一佳栖”。

  后来,孔雪笠的胸脯上生了毒疮,疼痛难忍,不能饮食。皇甫公子遣人从亲戚家唤回自己的妹妹,为孔雪笠治疗。女主人公娇娜出场了,故事也进入精彩的情节:

  少间,(皇甫)引妹来视生。 年约十三四,娇波流慧,细柳生姿。生望见颜色,嚬呻顿忘,精神为之一爽。公子便言:“此兄良友,不啻胞也,妹子好医之。”女乃敛羞容,揄长袖,就榻珍视。把握之间,觉芳气胜兰。女笑曰:“宜有是疾,心脉动矣。然症危,可治;但肤块已凝,非伐皮削肉不可。”乃脱臂上金钏,安患处,徐徐按下之……一手启罗衿,解佩刀,刃薄于纸,把钏握刀,轻轻附根而割,紫血流溢,沾染床席。而贪近娇姿,不惟不觉其苦,且恐速竣割事,偎傍不久。未几,割断腐肉,团团然如树上削下之瘿。

  手术完毕业:

  生跃起,走谢,沉痼若失。 而悬想容辉。若不自已。自是废卷痴坐,无复聊赖。

  这段情节,很自然地会使我们读者联想到《三国演义》里关云长“刮骨疗毒”的一节,两者都是写一场外科手术,都是重在表现接受手术者的精神状态,若不知常人难以承受的皮肉之苦。关云长表现的是超人的忍耐力和英雄气概,无畏皮肉之苦痛,不愧为“武圣人”。而这个“文圣人”的后裔孔雪笠,却是为为他动手术的女医者的美丽所倾倒,忘却了疮痛,“精神为之一爽”,嗅到她身上的香味,听到她那俏皮的话——“宜有是疾,心脉动矣,”,接触异性的快感胜过了皮肉的苦痛。所以,他惟恐这场手术结束得太快,在女医者身傍待得时间太短促,不能长时间地享受这种愉快。所以,神奇的手术完毕,疮是治好了,他却陷入了深深的相思之中,“悬想容辉,苦不自已”,至于“废卷痴坐,无复聊赖”。

  这自然是经过作家渲染了的,但“旷邈无室”即没有妻子长期独身的青年人,见到美貌的少女而动情,却是很自然的事情。孟夫子就曾说过:“食色,性也。” (《孟子.告子》)《礼记.礼运篇》也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可是,后世道学家却是讳莫如深,在世俗的观念中也是视之为轻薄无行。在这个故事里,不仅如同写主人公访友、落泊、教书一样,并没有责备、嘲讽之意,而且着笔特别细一致,加以渲染,这同作者作此篇的意趣,不能说没有关系。

  二

  孔雪笠爱上了娇那,也未能结为夫妻。皇甫公子说妹妹年龄太小,还很幼稚,向他推荐了自己的姨妹——松娘。松娘生得也很美,“与娇那相伯仲”,孔雪笠便同意了,婚后也颇惬意。

  照《聊斋志异》多数爱情故事的模式,此后的情节要在孔雪笠和松娘之间展开了。然而,这个故事比较特别,成了孔生妻子的松娘仍然只是一名配角,一句话都没有说过,重点表现的还是孔雪笠和娇娜两从之间发生的事情。

  皇甫一家要迁返陕西,公子送孔生带着松娘凌空飞返故乡。后来,孔雪笠中了进士,授延安府推官,松娘随行,生了一个男孩。孔雪笠得罪了上官,罢了官,留在那里听侯处理。这都是以概述的方式,为孔雪笠重会娇娜创造条件。

  一天,孔雪笠到郊外游猎,遇见了皇甫公子,被邀至其家。娇娜此时已经结婚了。她还是那样活泼,抱着孔雪笠的孩子,说:“姊姊乱吾种矣。”孔雪笠为过去治疗毒疮的事向她表示感谢,她笑了说:“姊夫贵矣!创口已合,未忘痛耶?”话说得很俏皮,是调侃、戏谑,又意味深长,孔雪笠未能忘记的何尝只是疮痛?这还只是小小的铺垫。

  一天,皇甫公子忧心忡忡,说是“天降凶殃,求孔雪笠救护。故事至此,皇甫公子才吐露出真情:原来他们“非人类,狐也”。现有“雷霆之劫”,希望孔生届时能够守护其门。这样便出现了一个惊心动魂的场面:

  果见阴云昼暝,昏黑如磬。 回视旧居,无复闬闳,惟见高冢岿然,巨穴无底。方错愕间,霹雳一声,摆簸山岳,急雨狂风,老树为拔。生目眩耳聋,屹不少动。忽于繁烟黑絮之中,见一鬼物,利喙长爪,自穴攫一人出,随烟直上。瞥睹衣履,念似娇娜,乃急跃离地,以剑击之。随手堕落。忽而崩雷暴裂,生仆,遂毙。

  勿庸解释,这段文字叙写孔雪笠在雷霆轰击下,屹然不动地守护着皇甫氏一家,奋不顾身地跃起剑击鬼物,救下娇娜,而被崩雷震死,表现的是他不忘旧恩,笃于既亲且友的情义。清代评点家冯镇峦曾称赞它是:“仿佛《史记》荆轲刺秦王一段笔力。”值得玩味的是,鬼物从穴中攫出的不是皇甫氏一家的其他人,偏偏是美丽而谈吐有风趣、曾使孔生为之神魂颠倒的娇娜,下面接着写她救治孔生,恐怕不单单是因为她精于医术。

  娇娜救治孔雪笠的情节,又是足令当时的道学家不敢正视的事情:

  晴霁,娇娜已能自苏,见生 死傍,大哭曰:“孔郎为我而死,我何生矣!”松娘亦出,共舁生归。娇娜使松娘捧其首,兄以金簪拨其齿,自乃撮其颐,以舌度红丸入,又接吻而呵之,红丸随气入喉,格格作响。移时,醒然而苏,见眷口满前,恍如梦媒寤。

  唇吻相接,舌度红丸,这种特别的注药入内腑的方法,恐怕是只有志怪传奇类的小说中才会有的,才允许有的。在那个时代里,非婚配的男女是不得自相接触的,以严男女之大防,这有孟夫子的遗训:“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孟子.离娄》)更何况表示两性亲密的接吻!这种注药方式,《聊斋志异》里还写有一次,是《莲香》中狐女莲香和鬼女李氏共同热恋着桑生,桑生病重,莲香采药制成药丸,要李氏“接口而唾之”,与这篇故事写的很相似。但是,李氏“晕生颐颊”,感到很难为情,莲香说:“此平时惯技,今何吝焉?”经莲香再三促逼,方才这样做了。这里的娇娜与孔生并非夫妻关系,也没有相恋的私情,她这样做,诚然可以说是为报孔生的救命之恩,如但明伦评语所说:“人为我死,我何敢生,撮颐度丸,接吻呵气,报之者不啻以身矣!”可以解释为她与孔生已结成“矢共生死”的友谊,自然也就不顾及男女大防了。孟夫子也曾经说过这种“礼”可以变通: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舆?”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授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授,是豺狼也。男

  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授之以手,权也。”

  (《孟子.离娄》)

  救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人的命,更是可能变通一下。

  然而,这又毕竟不是“授之以手”。唇吻相接,这是性爱的一种表现。作者为什么不让娇娜用其他方式救治孔雪笠?或者,像《莲香》篇那样,让娇娜催促孔生的妻子松娘以舌度丸呵进孔生腹中,岂不是也可以救活孔生?这难道不也是表现着作者作此篇的独特意趣吧?

  此后,故事便进入了尾声:孔雪笠要皇甫一家随他一起返回原籍,“满堂交赞,独娇娜不乐”,因为她应该回到丈夫家里去。正终日议而不果时,传来了娇娜丈夫一家俱遭雷劫的消息,“同归之计遂决”。孔雪笠回到家乡后,时与皇甫兄妹“棋酒谈宴,若一家然。”

  三

  生活是无限丰富的。任何作家都不可能写出现实生活的全部丰富性,即便是写一件小事,也不可能显现出它的全部意蕴。小说作者虚构什么,选择什么样的情节、场面、细节,都决定于作者的意趣。

  不应忽视这篇故事里的任何细节。孔雪笠为异性的美丽容貌而动情,在接爱娇娜治疗手术中产生接触女性的快感,不能认为是过场戏。这是人之常情,但在世俗的眼光中却是轻浮、庸俗、不正经的表现。作者在这里把这种人的自然情感合盘托出,而且是借孔圣人的后离、一个人品高尚的青年人的身心体验,毫无掩饰地表现出来,这不能不说是有意为这种人之常情张目,冲击(或者说是戏谑)一下封建礼教形成的世俗观念。

  孔雪笠深深地爱上了娇娜,表示了“除却巫山不是云”的誓愿,却没有与娇娜结成连理,没有什么勉强,便同也很美丽的松娘成了夫妻。头脑冬烘的评点家何垠对此感到不无遗憾,他说:“娇娜一席,却被松娘夺去。使孔生矢志如雷轰时,未必不有济也。”意思是说,如果孔雪笠坚持要娶娇娜,就像他在暴雷轰顶时守护皇家那样的坚定、勇敢,可能就如愿以偿了。这话说得不无道理,但是,我们无权改变作者的选择。作者如此地安排他笔下的人物的行径和命运,显然是要在孔雪笠和娇娜之间构成非婚配的关系的来表现自己感触到、意识到的非婚配关系的青年男女之间的交往问题。

  在严禁青年男女交往的那种社会里,青年男女的接近、交往,只会是发生在兵乱、灾荒等种种非正常的情况下。志怪传奇小说享有任意虚构的权利,于是这个故事里便发生了孔雪笠不顾性命从鬼物的利爪中救下娇娜、娇娜复苏后用舌度红丸的方法救活暴雷震死的孔雪笠这样两个场面。男女唇吻相接,是房中的“熟技”却禁止公开的事情,更不允许泛用。这篇故事偏偏假救人性命为因由,展现于非夫妻的青年男女之间,而不改写为其他的方法,恐怕也是作者有意用来嘲谑一下“男女授受不亲”的圣人遗训。淳于髡,滑稽者流,他质问孟夫子“嫂溺,则授之以手乎?”就含有点嘲谑的味道,此处更进而延展为唇吻相接,岂不更是一种令道学先生难于置词的恶谑?

  《聊斋志异》有些篇章是不能执着于故事情节本身,来理解它们的命意和意蕴的,真正的命运和意蕴是寄寓于故事情节的局部的叙写中,甚至是只表现于某个人物的几句话中。读这篇故事,如果忽视了对娇娜两次医疗孔雪笠的场面所蕴蓄的深层意义,忽视了孔雪笠与娇娜两人之间的心灵上的契合,那就要使作者抱“谁解其中味?之憾了。

  这里有必要倾听一下作者的声音。他叙述完了故事,写了这样一段“异史氏曰”:

  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 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神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

  这里提出了两个概念:一个是“艳妻”,一个是“腻友”。“艳妻”是个旧词,这里指的无疑是孔雪笠所娶的松娘。“腻友”则是个作者独创的词,指的无疑是孔雪笠爱而未能与之结褵的娇娜。他说得“腻友”之所以可羡,是因这“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时一谈宴,则色授神与”。“观其容可以忘饥”,用的是隋炀帝称赏吴绛仙容貌动人的话:“古人谓秀色可餐,若绛仙者,可以疗饥矣。”(《南部新书》)“听其声可以解颐”,语本《汉书.匡衡传》“匡说诗,解人颐”之句。这两句是比喻人由另一个人的容貌气质、声音引起的愉快舒适之感。后者可以发生于同性之间,而前者一般地说则只会发生于异性之间。这里自然全是指孔雪笠由娇娜的容貌、谈吐所引起的那种“色授神与”的愉快之感。

  不要认为作者说这番话只是就故事的情节随意地发表点感想,与故事的内容、意旨没有紧密的联系。它虽然是故事图画之外的声音、作者随感的口吻,而实际上则是夫子自道作此故事之深层命意,起着点明题旨的作用。故事就正是叙写孔雪笠与娇娜、松娘两个女子的两种关系,一为其“腻友”,一为其“娇妻”,着笔有浓淡轻重,态度有程度的差别,个中就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一言以蔽之,“腻友”胜于“娇妻”。何以胜过?这里又补充说:“色授神与”——精神上的契合,心灵相通,胜于“颠倒衣裳”——单纯的性关系。这篇末的画外音,岂不正是对故事的意蕴做出的理性的表述!

  照流俗的观念,特别是在道学先生看来,这篇末的画外音,似乎是不够庄重,有轻薄庸俗之嫌。实际上,它提出的是个很严肃的问题。在家长包办婚姻的制度下,严禁青年男女的自由往来,不允许私自传情,私订终身,合法的婚配只能是没有爱情的两性肉身的结合,“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译本第21卷第90页)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家长包办婚姻的不合理,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幸的、枯燥的,于是文学中出现了为青年男女的自由相爱、自主婚姻张目,与世俗的婚姻制度、婚姻观念抗争的主题。这篇故事表面上似乎不能归入那一类主题,而实际上却与之密切相关,它也是在显示缺乏完整爱情的婚姻的缺陷。这就是作者所谓“娇妻”不知“腻友”的实际含义。在这里,虽然孔雪笠与松娘的结合并非强制性的婚姻,但毕竟缺少孔雪笠与娇娜在一起时的那种“色授神与”的愉悦感。照故事中表现的,这种愉悦感获自声容两个方面,其中不只是容貌美丽引起的,还包括谈吐的旨趣,以及由此而表现出的性情、韵致所引起的,这实际上是提出了性爱——爱情的内涵,应包括“肉”和“灵”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它不只是表现于肉身方面,也表现于精神方面,两者有联系,但精神方面是更为重要的,随着人类精神文明的发展,愈来愈是重要的方面。在这个故事里将“娇妻”和“腻友”相比较,是将正式的婚配的两性关系和非婚配的两性关系做比较,颇近乎现代的所谓婚外恋,这就正反映了当时缺乏爱情的婚姻的普遍性。作者蒲松龄本人就是这样:他幼年与家长主婚的刘氏结成夫妻,双方各尽其夫妻的义务,白头偕老,但由于妻子没有文化也存在着精神生活的巨大差异,他在外边结识了友人之小妾顾青霞,听她吟诗、为她选唐诗,同情她的不幸,精神上有了共鸣,感情的琴弦发生了共振。《娇娜》之作恐怕就浸透着他个人的生活体验。他写出这种现象,岂不是意味着他对于更美满的婚姻的憧憬:作为两性结合的婚姻,不能只是两个人的结合,夫妻之间仅有那么一点义务性的爱,还应当包括精神上、心灵上的契合,生活在一起彼此有“色授神与”的愉快感。“娇妻”与“腻友”应当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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