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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歌《王法曹歌》原文及赏析

2021-12-03 09:59:02

  前得尹佛子,后得王癞獭。

  判事驴咬瓜,唤人牛嚼沫。

  见钱满面喜,无镪从头喝。

  常逢饿夜叉,百姓不可活。

  ——唐·张鹜《朝野佥载》

  这是唐代泽州(州治在今山西省沁水县北)一带人民为嘲讽贪官污吏而编唱的歌谣。 “法曹”,在汉代本是掌管邮递驿传的官署,至唐改为地方司法官员。《新唐书·百官志》云:“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鞫狱刑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可知这是极有实权的官署。唐初王熊为泽州都督府的法曹。王熊的前任官尹正义,是一个笑面虎,所以以“尹”协“阴”字,而“佛子”则是对他的讽刺,说他是阴心佛面的家伙,暗中贪财如命,表面慈悲如佛;而后接任的这位法曹王熊,却像癞泼皮一样贪婪,又像水獭一样狡猾凶狠,简直到了不要脸的程度!这是从水獭性食肉而又毛皮极光滑而产生的丰富联想。因而歌谣一开头便将二人相提并论,说“前得尹佛子,后得王癞獭”。一前一后,一阴一凶,前后“得”这两任法曹,这就使泽州人民无可奈何了!

  然而,二者相比,前任法曹毕竟还顾一点面子,后者就连一点脸面也不要了。所以接下去把讽刺的矛头直指法曹王熊: “判事驴咬瓜,唤人牛嚼沫”。 “判事”,即断官司,判案子。说他处理官司就像驴子跑到瓜田里,拉着蒺藜带着草,连瓜带秧一齐咬,真是丑态百出,任意胡来!说他唤人问事,像牛吃了草反刍那样,口吐白沫,反来复去,唤人名唤不清楚,问事由问不明白,稀里糊涂,面目十分可笑可憎。两句所作比喻,形象逼真,富有生活气息。

  别看这样一付嘴脸,但却贪得无厌,唯贿赂是理:“见钱满面笑,无镪从头喝。”“镪(qiang)”,钱串子,这里代指很多银钱。两句意谓:见行贿者送来金钱,便满面笑容,把没理的事也能判为有理;如果没有大批银钱行贿,过堂时一开头便是吆喝,并训斥到底,不许你有半句分辩,多么有理的事也被判作无理!

  所以人们愤恨而又无可奈何地呼出:“常逢饿夜叉,百姓不可活。”“常逢”,指逢到一个又一个。 “夜叉”,《佛经》中记载的一种吃人的鬼怪; “夜叉”吃人, “饿夜叉”自然吃人更凶。意谓前后两次遇到这种吃人极凶的饿鬼,还有黎民百姓的半点活路吗?

  这首歌谣的主要特点是:既能用漫画式的语言刻画贪官污吏的形象,又能用极度的夸张讽刺贪官污吏的丑恶心灵,具有很强的讽刺性、战斗性,充分体现了劳动人民联想的丰富性,语言的形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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