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主要内容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
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小说以狗作为主人公,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人乃万物之灵长”这一观念的挑战。作者对人类的中心主义行为是带有批判性质的。
首先,小说中狗的形象与人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狗(巴克)勇敢、善良、忠诚、感恩,具备超强的适应力,卓越高超的领导能力,而人类大部分是虚伪、残暴的。巴克被卖给了狗贩子,从米勒法官家安逸的环境到了北方严酷的生活中,但它很快适应了生存法则。即使空中一点预兆也没有,他也能未卜先知地在树旁或堤岸边掘洞,躲在里面安然地避开强风的侵袭。巴克充分发挥管理的长处,把狗队治理地井然有序。它用尽力气拉起1000磅的面粉为主人赢得赌注。另一方面,人类在对待狗时,依然用的是绳子、笼子、大棒,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丝毫不顾及其他生物的命运。红衣人对狗进行赤裸裸的威胁:“如果你要做一条好狗,那么一切都会很好。如果你要做一条坏狗,我就会敲碎你的骨头。”人类自以为掌握了真理的权利,自认为是狗的至高无上的主人。正是因为人类的一系列自私行为,导致狗群的悲惨命运,同时人类也自食恶果——哈尔一家葬身白河,巴克最终回归荒野,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预警。
小说中的狗是有着生命自主赏识的。狗,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简单的工具和附庸,而是具有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生命强者。作者在写巴克时多次强调了自尊,当巴克发现自己被贩卖时,感到的是受伤的自尊,它认为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侵犯。在这里,狗充分展现了它的主体意识,它也拥有自己的尊严和骄傲,并不是任由人类主宰命运的傀儡。在它击败了领头狗斯匹茨后,主人公弗朗索瓦却让别的狗当领头狗。巴克坚持不妥协,弗朗索瓦用大棒来教训它,它仍然与其较量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微笑着站在自己争取到的位置上。巴克身上充满了炽热的生命力量,散发出了汹涌澎湃的生命气息。
追溯作者如此刻画巴克的深层原因,会发现作者虽然没有摆脱人类中心主义。但是作者笔下无意识流露出来的对狗的自尊、生命的钦佩与重视,是对动物乃至整个大自然的一种尊重。小说以荒野为背景,作者通过巴克告诉给了人类一个警告——荒野是人类不可攫取之地。荒野是一曲自然生命的交响乐,而人与其他动物一样只不过是自然乐曲中一个小小的音符。在荒野中,狗被唤起的野性是人类难以抑制的。巴克挣脱文明的桎梏,感应荒野的呼唤,是它对人类的反抗。这种反抗从反面透视了人类以自我为中心,剥夺生态系统中其他物种应有的平等地位,破坏了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
杰克·伦敦深受达尔文主义的影响,他相信“生存竞争、自然淘汰,动物世界内部的有规律的相互关系,对“自然条件的适应能力等都支配着整个动物界”。因此,杰克·伦敦将巴克描绘成—个竞争中的强者,他的奋斗感染着每一位读者。“人有人的长处,动物也有着自己的特长。人所具有的优越性(如理性、道德能力)使他能够更好地适应其小生境(文化),动物所具有的那些优越性(如敏捷的听觉、高超的视觉、奔跑的速度、飞行和攀爬的技巧)也使它们较好地适应其小生境。”,在小说中,巴克的蜕变历程就遵循了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理论.具备了优良遗传基因的巴克在狗群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竞争成为了狗中的霸主。
经过了大棒的打压以及狗群中独牙现实的历练,巴克身体中的野性不断被激发,。一方面他从经验中学习,一方面他早已消失的本能也复活了。多少代的驯养从他身上消失了。他渐渐地记起了自己种族的青年时代。那时成群结队的野狗在原始森林里游荡,猎杀着猎物充饥。祖先们使他身上古老的生命活跃起来,他们记录在种族遗传中的古老技巧便是他的技巧。在与斯匹茨争霸成功后,巴克成为了狗的领袖,他整日辛劳,唯一的乐趣就是坐在篝火边,回忆过往的时光。人类社会的文明渐渐远去,遥远的荒野的呼唤却越来越清晰。阳光的国土已经很模糊、很遥远,回忆它对他已没有什么吸引力。有吸引力得多的倒是他遗传中的记忆,这种记忆给了许多他未从见过的东西以一种时曾相识之感,本能(其实就是祖先的回忆转化而成的习惯),那后来已经泯灭的本能在他身上苏醒过来,活跃了起来。最终,在恩主索恩顿遇害后,巴克断绝了与人类社会的最后一丝联系,他毅然跟随内心深处的召唤,回归到了那个属于他的原始荒野。
在现实主义这一点上,《野性的呼唤》具有更深刻的揭示作用。生存环境的变迁,使巴克从一个文明社会的宠物变成了一个荒野深处的狠群之王,这是巴克的本性使然;同时这也是美国社会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弱肉强食,适者才能生存,竞争无处不在。这就是美国社会的现实。杰克·伦敦在这方面,对这一社会现实进行了无情的鞭挞。由于他对人类文明的失望与冷漠。在小说中他毫不宽恕他笔下亦即巴克眼中的红衣人、哈尔等两条腿的“人们”道穗原则的丢失和“人性”的沦丧。对资产阶级的虚伪道德进行了无情地揭露和批判。把狗眼中的世界、人类的本质特别是美国社会的现实本质刻画得淋漓尽致。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文章中有一句话就像画面一样停留在我的印象中: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地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野性的呼唤》以后,它让我重新思考了很多东西。
在读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时,我进入了一条狗的世界。这条狗名叫巴克,是一条圣伯纳德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在小说中,它不再与往常一样穿梭在人类社会中担任宠物狗的角色,相反的是它拼命想办法生存在北国雪地,通过自己的事迹触动着读者的思想。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的一个法官家里,在那里巴克享受着优越的待遇,以及舒服的生活,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因为人们要寻找一种金色的金属而改变,而故事也随之改变。他被变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的男人手里,只要巴克不听话便会被痛打,久而久之,巴克就明白了想要不挨打只能乖乖地听这个男人的话,而通过在雪地里弱肉强食的原始野性迫使巴克改变。它的肌肉变得像铁一般坚硬,对一切的痛苦都习以为常。它渐渐的学会了在雪地中睡觉,学会了偷同伴的食物。
这本小说震撼到了我是因为如今人们觉得人与人之间会有勾心斗角并且为此而感到疲倦,可是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才发现其实这种情况会发生在每一种动物中,就拿巴克和那群雪橇狗来说,在那里只有强者和弱者,就四个字来说就是弱肉强食。巴克适应了这种生活,不再把自己当成高贵的狗,而是把自己变成雪橇狗中最强的狗然后到了“食”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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