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出身低微的克莱德·格里菲思从小不满父母对传道的痴迷,向往物质奢华,十六岁起在豪华大酒店作侍应生,初试放浪生活。正当他为漂亮性感的霍丹斯吸引,不料,同伴驾车肇事,他也仓皇逃离家乡。三年后,他与身为制衣业巨头的伯父在芝加哥巧遇,受邀到伯父工厂做事,其间与秀丽端庄的女工罗伯达坠入情网。罗伯达有孕急于结婚,克莱德却正机缘巧合地被千金小姐桑德拉青睐,陷入热恋。在一则新闻启发下,他决定制造一起意外溺亡事故,摆脱罗伯达。大比腾湖上,克莱德内心邪恶与良知剧烈争战,船却意外翻倒,罗伯达沉入水底,克莱德不救而逃。
克莱德很快被缉拿。时值当地换届选举,竞选双方都有意利用此事激起民愤造势,加之报纸的戏剧化渲染,审判引起全美关注。克莱德被判死刑,其母从小城赶来,帮儿子上诉四处演讲,但徒劳无功。牧师麦克米伦听了克莱德的忏悔,认为其在上帝和法律面前都是有罪的,便在州长面前放弃了为他申诉的机会,但从此也受着良心的煎熬。
【作品选录】
今晚,他跟自己的姐妹和弟弟一块走在这条大街上,心里巴不得他们从此再也不用干这玩意儿,或者说至少是他自己最好能不参与。这一类事,人家的孩子压根儿就不干。再说,干这类事,不知怎的好像很寒伧,甚至于低人一等。在他被迫走上街头以前,人家的孩子早已不止一次地大声招呼过他,而且还讥笑过他父亲,就是因为他父亲老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宣扬他的宗教信仰,或者说是他那坚定不移的宗教信念。那时候他还只有七岁,就因为他父亲每次跟人说话,一开口总要“赞美上帝”,他便听到附近街坊小孩们乱嚷嚷:“赞美上帝的老家伙格里菲思来了。”有时候,孩子们还在他背后大声喊道:“喂,你这个小不点儿,弹风琴的就是你姐姐吧。她还会弹别的玩意儿?”
“他干吗要到处说什么‘赞美上帝’?人家压根儿就不说呀。”
正是多年来恨不得一切都跟人家一模一样的心态,既捉弄了他的那些孩子们,同时也使他感到苦恼。不管他的父亲也好,还是他的母亲也好,跟人家就是不一样,因为他们俩整日价宗教不离口,到如今终于把宗教当做生意经了。
这一天晚上,在那车辆如梭、人群杂遝、高楼耸立的大街上,他觉得真害羞,自己竟从正常的生活氛围里给拖出来,被人嘲弄,丢了丑。那时,一辆辆漂亮的小轿车打从他身边疾驰而去;游手好闲的行人,都在各自寻找(对他来说只好胡乱揣度的)那些乐事去了;成双配对的快活的青年男女,说说笑笑,吵吵闹闹;还有那些“小伢儿”瞪着眼直瞅他——这一切都使他很苦恼,他觉得: 倘若跟他的生活,或者说得更确切些,跟他们一家人的生活相比,人家的生活就是有点儿不一样,反正要好得多,美得多。
这时候,大街上游荡不定的人群,在他们周围不断变换,看来也意识到,让这些孩子参予其事,从心理学观点来说,实属大错特错了: 因为人群中间有一些人相互用胳膊肘轻推,以示不屑一顾;有一些世故较深、态度冷漠的人,扬起眉毛,只是轻蔑地一笑;还有一些人较有同情心,或则阅历较多,却认为犯不着让这些小孩子也登场。
“他们这拨人,几乎每天晚上,我在这儿总能看到,反正一星期得有两三回吧,”说这话的是一个年轻的店员。他和女友刚见了面,正陪着她上餐厅去。“我估摸,这拨人不外乎以宗教为名,搞什么骗人勾当吧。”
“那个最大的男小子,可不乐意待在这儿。他觉得怪别扭的,这我一眼就看出了。要是这小子自己不乐意,硬要他出来,那就实在没道理。不管怎么说,这一套玩意儿,反正他是一窍不通。”这些话,是一个年龄四十上下、常在市商业中心区游食的流浪汉,正在向一个貌似温和的过路行人说的。
“是啊,我看一点儿不错。”那个过路行人一面随声附和说,一面仔细端详这个男孩子与众不同的头和脸。那个男孩子只要一抬起脸来,便流露出忸怩不安的神情来,人们心中自然就会联想到: 本来侍奉这种含意深奥的神灵圣事,只有年岁较大、善于内省的人最为合适,可现在硬要不懂事的孩子在公开场合出现,那就有点儿不厚道和徒劳无益。
他上这儿来为了什么?
他非干不可的是什么?
害死罗伯达?哦,不!
他又低下头来,目不转睛地透过这富有魅力的、蓝里带紫的小湖,俯看它那迷人而又险恶的湖底。他一个劲儿俯看着,这小湖好像万花筒一般千变万化,又变成了一只巨大的水晶球。瞧水晶球里头,有一个什么东西在悸动呀?是一个人的形体!它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他认得出是罗伯达: 她正在挣扎,她那纤细白嫩的胳臂在水面上不停挥动,朝他这边游过来!老天哪!多可怕呀!瞧她脸上的表情呀!老天哪!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呀?死!杀人!
他突然意识到,许久以来一直以为支持他的那种勇气,这时正在消失殆尽。他马上有意识地又浸沉在自我的深处,希望重新获得勇气,但还是枉然徒劳。
基特,基特,基特,卡……阿……阿……阿赫!
基特,基特,基特,卡……阿……阿……阿赫!
基特,基特,基特,卡……阿……阿……阿赫!
(又是这只不知名的鸟不祥的怪叫声,多么冷酷,多么刺耳!他又一次惊醒过来,仿佛使他从虚无缥缈的心灵世界,又意识到摆在他面前的那个真实的,也可以说是瞬息即逝的,但又折磨他的问题,亟待切实解决。)
他必须解决这个问题!他非得解决不可!
基特,基特,基特,卡……阿……阿……阿赫!
基特,基特,基特,卡……阿……阿……阿赫!
这怪叫声说明什么: 警告?抗议?谴责?就是这一头鸟的怪叫声,标志着他这不幸的计谋的萌生。现在它正栖息在那棵枯树上——这该死的鸟。一会儿它又飞往另一棵树——也还是一棵枯树,稍微远些,在树林深处——一面飞,一面怪叫——老天哪!
随后,他情不自禁将小船划到岸边。要知道他为了拍照才把手提箱带在身边,所以现在必须提议把这儿的景色拍下来——既给罗伯达拍——还可能拍他自己——不论在岸上还是湖上。这样,她就得再到小船上去,而他的手提箱并没有带上小船,却是万无一失地留在岸上。他一上了岸,就装出好像真的在各处选择特别迷人的景色似的,心里却在一个劲儿琢磨,该把手提箱置放在哪一棵树底下,以便回来时取走——这时他必须马上回来——必须马上回来。要知道他们不会再一块儿上岸了。决不会!决不会!眼看着他这样磨磨蹭蹭,罗伯达虽然不以为然地说自己累了,又说他是不是觉得他们应该马上就回去?这时一定有五点多钟了。可是克莱德却安慰她,说等他以这些多么好看的树、那个小岛,还有她四周围以及底下这黑黝黝的湖面作为背景,再拍一两张她在小船上的照片,他们马上就走。
他那双湿漉漉、潮粘粘、慌了神的手啊!
还有他那双黑溜溜、亮闪闪、慌了神的眼睛,净是往别处看,压根儿也没看她一眼。
稍后,他们俩又来到了湖上——离岸约有五百英尺光景,小船儿越来越近漂向湖心。这时,克莱德只是毫无目的地摸弄着手里那架粗糙而又很小的照相机。接着,他在此时此地,猛地惊恐万状往四下里张望着。因为,此时此刻——此时此刻——不管他自己愿意不愿意,他许久以来总想躲避的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已来到了。而且岸上——什么说话声和人影儿也没有,连一点儿声息都没有。没有路,没有圆木小屋,连一溜烟也没有!而且,这一时刻——是为他设置的,或者可以说是在他心里琢磨已久的那个时刻,现在马上就要决定他的命运了!是行动的时刻——紧急关头!现在,他只要猛地倒向左边或是右边——突然一跃而起,偏向左舷或是右舷,让小船倾覆就得了。要是这样还不行,就使劲儿让船身猛烈摇晃;那时,要是罗伯达大声喊叫,索性撩起手里的照相机,或是他右手的那支划桨猛击她一下就得了。这是做得到的——这是做得到的——既干脆,又利索,问题全在于这时他有没有这种胆量和敢不敢下这一手——随后,他马上掉头游去,向着自由——成功——当然罗——桑德拉和幸福——他从没有见过的更伟大、更甜蜜的新生活。
那末他干吗还等待呢?
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干吗他还等待呀?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正迫切需要行动的时刻,意志——勇气——仇恨或愤怒,突然瘫痪了。罗伯达在船尾自己座位上,两眼直瞅着他那张慌了神的、突然扭歪、变色,但又软弱无力、甚至心神紊乱的脸。从这张脸反映出来的,并不是愤怒、残暴和凶神附体,而是一种突如其来的窘态,几乎没有多大意义。可它毕竟表明了内心的猛烈斗争,一方是惧怕(是对死和死于非命的暴行的一种化学反应),另一方则是邪恶的、永不让你安宁的要求采取行动——采取行动——采取行动;但与此同时自己又在竭力压制这种渴望。但这一斗争暂时还呈静止状态,要求采取行动和不采取行动这两股强大力量,可谓势均力敌。
就在这时,克莱德那对眼珠子越来越大,越来越血红;他的脸孔、身躯、双手紧张而又痉挛——他呆坐在那儿纹丝不动,他那静止不动的心态,越来越预示着凶兆——其实,这并不意味着敢于杀人的残暴力量,而仅仅是眼看着就要昏厥或是痉挛。
罗伯达突然发觉他这一切表现多么惊诧——仿佛一种怪诞的理智紊乱,要不然就是生理上、心理上优柔寡断,跟四周景色形成了那么怪异和令人痛心的对照。于是,她大声惊呼:“怎么啦,克莱德!克莱德!怎么一回事?你到底怎么啦?你脸色好怪——好——好怪呀——怎么了,过去我从没有见过你这样呀。怎么一回事?”她猛地站了起来,说得更确切些,是俯身向前,尽量不让船身摇晃,特别小心翼翼,想要来到他身边,因为看样子他身子差点儿就要摔倒在船舱里——要不然身子一偏,摔到湖里去了。克莱德顿时感到: 这一回自己失败得多么惨,多么胆小,多么窝囊;与此同时,憎恨突然从心底涌起,不仅憎恨他自己,而且憎恨罗伯达——因为她——或者生命本身——具有那么一股力量,就可以这样使他束手就范。可是,不管怎么说,克莱德还是害怕动手——不愿意下手——只愿意对她说: 他永远、永远,也不跟她结婚——即使她告发了他,他也决不跟她一块从莱柯格斯出走跟她结婚——他爱上了桑德拉。他只能爱她一个人——可就是这些话,他也没能说出来。他只是一个劲儿恼羞成怒,惊惶失措,对罗伯达怒目而视。当她靠近他身边,想用一只手拉住他的手,并从他手里接过照相机放到船舱时,他猛地使劲把她一下子推开了。不过,即便在这会儿,他也没有别的意图,只是想要甩掉她——别让她碰着他——不想听她求告——不要她的安慰同情——永远不跟她在一块儿——老天哪!
不料,(这照相机,他还是下意识地、紧紧地抓在自己手里)由于推她时用力过猛,不但照相机砸着她的嘴唇、鼻子和下巴颏儿,而且还把她身子往后一摔,倒向左舷,使船身差点儿就倾覆了。一听到罗伯达的尖叫声(因为一是小船突然倾斜了,二是她的鼻子和嘴唇都被砸破了),克莱德就吓慌了。于是,他就一跃而起,俯身过去,一半想要帮助她,或是搀扶她一下,一半要想为这无心的一砸向她表示歉意。殊不知这么一折腾,小船就整个儿翻了——他自己跟罗伯达一下子都落水了。当她沉入水底,头一次冒出头来时,船底早已朝天,左舷撞着她脑袋,她那狂乱、扭歪的脸儿正朝着克莱德,到这时他神志方才清醒过来。而她呢,顿时昏了过去,吓得面无人色,又因剧痛和惧怕说不出话来: 她一生怕水,怕被水淹死,怕他那么偶尔几乎无意识的一砸。
“救命呀,救命啊!”
“啊,老天呀,我快淹死了,我快淹死了。救命呀!啊,老天哪!”
“克莱德!克莱德!”
于是,他耳畔又突然响起了那个声音!
“可是,这——这——这不就是你——你在走投无路时老是琢磨、盼望的事吗?现在你看!尽管你害怕,你胆小,这——这事——终究让你完成了。一次意外——一次意外——你是无心的一砸,你就用不着为你一心渴望去做但又没胆量去做的事操劳了!既然是意外,你不用去救就得了;要是你现在去搭救她,难道说你愿再次陷入困境,忍受那惨痛的失败吗?你已在这困境中折磨得够呛,而现在不就一下子使你得到解脱了吗?你可以去搭救她。可你也可以不去搭救她!你看,她怎样在拚命挣扎。她已昏了过去。她是压根儿救不了自己的;现在你要是一挨近到她身边,那她在疯狂的惊恐之中,也许会把你都一块给淹死了。可你是想活下去呀!而她要是还活着,那你往后的一辈子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就只冷眼旁观一会儿——几秒钟!等一下——等一下子——别管她苦苦喊叫救命。然后就——然后就——可是,哎呀!你看。一切全完了。现在她快沉下去了。你永远、永远再也见不到活着的她了——永远永远。看吧,你自己的帽子漂浮在湖面上——正如你原来设想的那样。而小船上,还有她的面纱正被桨架绊住了。那就随它去吧。难道这还不足以表明是一次意外事故吗?”
除这以外,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些涟漪——四周围宁静、肃穆得出奇。听,那头孤怪、神秘的鸟,又在发出轻蔑、嘲弄的叫声。
基特,基特,基特,卡……阿……阿……阿赫!
基特,基特,基特,卡……阿……阿……阿赫!
基特,基特,基特,卡……阿……阿……阿赫!
这头恶魔似的鸟,一个劲儿在枯枝上狂叫——那头怪鸟。
克莱德非常吃力地、阴郁地、沮丧地游到了岸边,可是,罗伯达的呼喊声还在他耳际,她眼里露出最后疯狂、惨白、恳求的神色,也都在他眼前。还有那么一个念头: 真的,他毕竟并没有杀害她。没有,没有。谢天谢地。他可没有。不过(他登上附近的湖岸,把他衣服上的水抖掉),他到底杀人了吗?还是没有杀人?他不是不肯去搭救她吗?本来他也许能把她救起来呀。何况她之所以落水,尽管是意外,说实在的,还都是他的过错,可不是吗?可是——可是——
这时已是傍晚时分,昏暗、寂静。在这隐蔽的树林深处,一个僻静的旮旯儿,就只有他一个人。浑身湿透了的克莱德,独自站在自己那只干干的手提箱旁边,等着设法把衣服弄干。不过,在这当儿,他把没用过的照相机三脚架从手提箱边取了下来,在树林深处找到很难被人发现的一棵枯树。把它藏匿在那儿。有谁看见了吗?有谁正在张望呢?随后,他就转身往回走,可又暗自纳闷,真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他必须先往西走,然后往南。他可千万不能迷失方向呀!可是,那头怪鸟却是一个劲儿在叫——多扎耳,令人心惊肉跳。随后是一片昏暗,尽管夏夜还有一点儿微弱的星光。一个年轻人,正在穿越漆黑一团、荒无人烟的树林子,头上戴着一顶干草帽,手里拎着一只手提箱,急匆匆,但又小心翼翼地——往南——往南走去。
“克莱德,如果说你还有哪些事情没有忏悔过,那末,你在大限来到以前非得忏悔不可。”
“我什么都向上帝和麦克米伦先生忏悔过了,妈妈。难道说这还不够吗?”
“不,克莱德。你跟人们说过你是无辜的。但是,如果说你并不是无辜的,那你就应该说真话嘛。”
“不过,要是我的良心告诉我,我是对的,这难道说还不够吗?”
“不,克莱德,如果上帝说的是另一个说法,那就不够了。”格里菲思太太惴惴不安地说——她在内心深处感到极端痛苦。不过,这时他再也不愿说下去了。他怎么能跟他母亲或是芸芸众生一起讨论那些稀奇古怪、模糊不清的问题呢。就是他在向麦克米伦牧师忏悔时和随后几次谈话时,也都一直解决不了。这已是无法可想的了。
因为儿子已经不信任她了,格里菲思太太不仅作为一名神职人员,而且作为一个母亲,都对这一打击感到非常痛苦。她的亲生儿子——在临近死亡的时刻,还不愿把他看来早就对麦克米伦先生说过的话告诉她。难道说上帝永远要这样考验她吗?反正麦克米伦是说过那些话的,就是说——不管克莱德过去罪孽有多大——他认为,现在克莱德已在主的面前忏悔过了,变得洁净了——而且,说真的,这个年轻人已准备去见创世主了——她一想起麦克米伦那些话,心里也就感到有些宽慰了。主是伟大的!他是仁慈的。在他的怀抱里,你可以得到安宁。在一个全心全意皈依上帝的人看来,死算得上什么——而生又算得上什么呢?什么也都不是。过不了几年(不会多久的),她跟阿萨,而且在他们以后,还有克莱德的弟弟、姐妹们,也都会跟着他去的——他在人世间的全部苦难也都被人们遗忘了。不过,要是得不到主的谅解——那末也就不能充分透彻体会到他的永在、他的爱、他的关怀、他的仁慈啊!……这时,她由于宗教狂的神魂颠倒,曾有好几次浑身上下颤栗——显得很不正常——连克莱德也看到和感觉到了。不过,再从她为他心灵上的幸福不断祈祷和心焦如焚来说,他也看得出: 实际上,她对儿子真正的心愿从来都是了解得很少的。过去在堪萨斯城的时候,他心里梦想过那么多的东西,可他能享有的却是那么少。那些东西——就是那些东西呗——在他看来该有多么重要——他觉得最痛苦的是小时候自己常被带到街头,站在那里让许许多多男孩子、女孩子看。而他心中多么渴望得到的那些东西,很多孩子却全都有了。那时候,他觉得,哪怕是天涯海角,反正只要不去那里——站街头,该有多么开心啊!这种传教士生涯,在他母亲看来可真了不起,但在他看来却是太乏味了!他有这么一种想法,难道说是错了吗?一贯错了吗?主现在会对他恼火吗?也许母亲对他的种种想法都是正确的吧。毫无疑问,他要是听从了她的劝告,恐怕现在也就会幸福得多了。可是,多么奇怪,眼看着母亲那么疼爱他,同情他,并以不折不挠和自我牺牲精神全力以赴去营救他——但是现下,在他一生的最后时刻,正当他最最渴望得到人们同情——而且还要得到比同情更多的——人们真正深切的理解——即便是在眼前这么一个时刻,他依然不相信他亲生的母亲,不肯把当时真相告诉他亲生的母亲。在他们母子俩中间,仿佛隔着不可逾越的一堵墙,或是怎么也穿不过的一道屏障,全是缺乏相互理解所造成的——原因就在这里。她怎么都不会了解他是何等渴求舒适、奢华、美和爱情——而且还有他心驰神往的、跟爱摆谱儿、寻欢作乐、金钱地位联系在一起的那种爱情——以及他热切追求、怎么也改变不了的那些渴望和欲念。这些东西她都是无法理解的。也许她会把这一切全都看作罪孽——邪恶、自私。说不定还会把他跟罗伯达和桑德拉有关的极其不幸的一言一行,通通视为通奸行为——下流淫荡——甚至是谋杀勾当。而且,她还真的指望他会有深切悲痛,彻底忏悔的表现,殊不知即使在此时此刻,尽管他对麦克米伦牧师和她都说过那些话,他的思想感情并不见得就是那样——压根儿不是那样。虽然,现在他何等热切希望在上帝那里得到庇护,不过要是可能的话,能在母亲的了解和同情心里得到庇护,岂不是更好吗?但愿能这样就好了。
(潘庆舲 译)
【赏析】
在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美国,野心勃勃的超级大都会正在冉冉升起,愈加剧烈的贫富分化在勾勒出鲜明的阶级边界同时也隐约允诺着“个人奋斗”的黄金迷梦,传统价值的危机暗涌正与越来越赤裸的拜金主义合流。这一时期美国社会生活的两大特征——“一是复杂混乱,二是充满悲剧”(《德莱塞评论集》,龙文佩、庄海骅编)——都被德莱塞敏锐地捕捉,并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典型而充分的表现。以忠实描绘自己所见现实为毕生使命的德莱塞,也因此被视为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美国悲剧》被称为“我们这一代最伟大的美国小说”。
作品取材于一桩轰动全国的谋杀案,从真实事件切入并反思美国社会痼疾,极具典型和现实意义。它巧妙借助成长小说和流浪汉小说叙事方式,通过追踪在目眩神迷的“美国梦”诱惑下,克莱德如何由懵懂少年一步步堕落至死的主要线索,展开了美国社会生活的广阔图景。小说卷帧浩繁,构架巧妙。全书共分三卷,每卷均以死亡引起的“离开”结束,次卷以新地点的移换预示“新生”,结构形式上的复沓与主人公向罪恶漩涡越陷越深的节奏暗合,强化了不可逆转的悲剧气氛。在不少场景调度与细节照应中显示了大师功力;内容上,它从第一卷商业消费背景下的美国下层社会、第二卷工业生产背景下的中上层社会等日常性生活,扩展到第三卷以司法界、新闻界为核心的“审判”、“犯罪”等非日常性生活。这种对世态民风的全景式扫描蕴含着德莱塞的深意: 将金钱、权力、欲望合法化了的“美国梦”是美国社会的集体“共谋”,克莱德的堕落悲剧实质上是美国价值失败的悲剧体现。为了揭示整个社会在克莱德悲剧中扮演的角色,小说着重描写社会风气对主人公的逐步影响与侵蚀,运用大量事实细节和心理描写刻画克莱德精神挣扎变迁的轨迹。此处的三段选文分别选自小说的一、二、三卷,较能代表作者的创作意图与艺术特色。
选文第一部分聚焦于克莱德孩童时期一个反复出现的尴尬情境。看似平静的小城街头,实则是传统清教信仰与日盛的商业文明争夺对年轻一代“教育权”的战场。父母完全沉迷于自己的“事业”,甚至不如陌生人能体察少年的窘迫。就在这种看护乏人的背景下,少年的自我意识有了一个简单的方向: 跟大家一样,再明确一些,便是指向那些看来轻松逸乐的“正常生活”。作者的笔触在少年的敏感心理与令他艳羡不已的花花风景间跳荡,更让路人插话评论,实是有意要问: 谁该为少年对世界最初的判断和选择负责?当父母缺席、宗教权威失语、得不到正规的学校教育和其他积极引导,少年如何能轻易抗拒社会公认的“美国梦”?如何能不被深渊吸引?作为全书的首个场景,选文第一部分敲定了主人公的个性基调,站在与高楼对峙的街头,这种姿态中蕴含的冲破圈子、进入另一种生活的强烈张力也贯穿了整部小说。
克莱德无疑是名道德的懦夫,即使风流抛弃的把戏与溺死情人的设计都算是对丑恶世界的“效仿”,他仍难逃罪名的指控。但在对其最大罪行——谋杀——的处理上,作家一改其现实原型的心狠手辣,用巧合使主人公虽免于直接杀人,却陷入更为复杂的道德与良知的审判中,大大丰富了作品内涵。选文第二部分主要以情绪渲染,即内心世界外化的方式,将全知视角的洞察与主人公丰富的内心声音交错纷呈,如同一只推拉自如的电影镜头,贴近了人物“行凶”前后惊心动魄的灵魂沉浮。扭曲成水晶球的湖水与阴魂不散怪叫的大鸟,都是恶魔性与监视性兼备的意象,除了将人物心理极富画面感和时空感的具象化以外,更把杳无人迹的山谷变成冥冥中有天地森然监管的公堂。克莱德似乎决绝地行动着,内心狂呼胜利,作者的笔触却定格在他张皇失措的手上。这个特写与不时骤然响起的怪鸟叫声一样,在一疾一缓的节奏中泄露了人物强装镇定背后良心的激烈争战。关键时刻,更迫切的邪恶催促反而激起了最纯粹的良知本能,几个并列短句像主人公反复自问,又似叙述者向读者层层求解。为自己的无能恼羞成怒,克莱德推开罗伯达,但恰是这阴差阳错的刹那表明,他的良心并未完全泯灭。情势瞬息逆转,心存侥幸的懦夫还是把自己推上了罪犯的座席,怪鸟的叫声不绝于耳,一如主人公内心无休止的道德困惑……
克莱德的思考能力有限,但大起大落的经历已让他接近人生真正问题的边缘。选文第三部分描写的即是他生命最后时期依然对自己所为不得其解的迷惘。如何判断善恶,如何理解人生?母子间的对话无法深入,两颗焦灼的心同时汹涌奔腾,却永远不能相互期待理解。两人孤独地站在各自模糊又强硬的逻辑世界里,中间是一条原本凭借亲情可以跨越的鸿沟,令人喟叹。而在小说尾声,选文第一部分的场景再次出现了,克莱德已被处决,母亲带着小外孙再次走上街头,对宗教仪式毫不关心的孩子向她讨钱买冰淇淋,想到克莱德,她同意了,感到不应对这孩子过分严厉。这似乎暗示着母亲根本没有学到任何教训。而首尾呼应的结构仿佛预示着命运的齿轮正低沉呻吟着向曾经的轨迹滑动……
马蒂逊精辟地指出:“德莱塞没有照以往任何对悲剧一词的传统定义来创作这一悲剧,但他却是怀着人类命运的深刻悲剧感来写作的。”(《德莱塞评论集》)克莱德与古典悲剧英雄相去甚远,甚至是德莱塞笔下最无能的主人公。他观念狭隘,随波逐流,缺乏真正的道德决断力,也未经受古典悲剧式的道德困境的激烈冲突与痛苦煎熬。关键时刻,是“机会”和偶然消解了克莱德道德选择的难题,更反衬出其模糊的良知本能在利己主义面前是多么不堪一击。在逃亡与被捕后,他的忏悔与苦痛也从未可能到达《罪与罚》中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程度……然而,正是这种平庸、浅陋的特性使这出悲剧不折不扣是“美国”的,社会是克莱德经历的全部学校: 大酒店教会他享受与不劳而获,亲戚教会他势利与等级差距,报纸教会他设计杀人,他的毫无个性的欲求恰恰是典型的“美国梦”,因此欧文·豪写道:“克莱德就是我们文化的形象,又是它的囚犯”,“他代表的不是我们潜在的伟大,而是我们集体的渺小,我们的愚蠢爱好与庸俗奢望的共性。他是我们自身的一部分…… 他的弱点正是凡人的主要缺点。”(同上书)也因此,德莱塞一直“在同情与批判中保持了庄严的平衡”,他没有评价克莱德是否罪有应得,也没有让他在临刑前假装自己完全没有困惑。克莱德从未在某个时刻闹剧般地突然由好变坏,他总是在“种种隐患无穷的冲动之间徘徊”(同上书),“偶然”的推动与毫厘之差的选择却铸就了不可逆转的人生。从起点看似乎目标(出人头地)明确,从结局看则行为时处被动迷茫,克莱德的悲剧便有了另一层的普泛意义: 谁掌控着我们的命运?一般来说,德莱塞认为世界无理性、无意义,人的行为是盲目的,生命、个性、情感都是化学现象;在奉行“丛林准则”的社会中,人分强弱而不分好坏,道德准则、社会习俗常常有用,也常常有害……这些基本判断使他对社会现实的表现不拘规习、“粗暴”勇猛、压抑沉痛而令人震撼。但仍有评论家指出,他作品本身的丰富世界实际超越了其机械论的哲学思想,在根深蒂固的怀疑主义之上是他同样不容动摇的人道主义情怀,他对人类的敏锐反应与深厚强烈的感情才是他作品最显著的特征。这种激情表现在对生活细节不知疲倦的呈现中,无论美丑,都有揭示的价值;表现在他对人物深切的关注里,无论强者弱者,都在无序的人生中为摆脱生命的虚无感挣扎沉浮,而他与孤独、被动的弱者总是息息相通的。更重要的是,这种激情表现为他的悲观意识:“他深深感到世上万物、人事沧桑本身都含着悲剧性。它是无法逃避、根深蒂固而且无所不在的。感受到这一点的人很多,但像德莱塞感受得如此深切的人很少。《珍妮姑娘》作者的这种气质同《俄狄浦斯王》的作者索福克勒斯以及《李尔王》的作者莎士比亚是一致的。”(同上书)也正在这个意义上,《美国悲剧》不仅是现实的、社会的,其“悲剧感”使之成为当之无愧的现代寓言,“始终不渝地努力从永恒的角度”(同上书)来看待人类的命运。
(韦玫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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