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汤姆的悲剧原因
《杀死一只知更鸟》由女主人公童年时发生的几个故事串联,是一部被读者高度评价,富有教育意义的作品。故事里的父亲阿迪克斯·芬奇尊重儿童的天性,同情穷苦的人,还包括以身作则,勇于向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挑战,渴望司法公正。在这些多层次的教育意义中,黑人汤姆·罗宾逊的悲剧无论对梅科姆镇居民还是对读者都具有更深刻的心灵净化作用。
故事讲述了芬奇无私为黑人汤姆伸张正义,即使困难重重,反对者阵营强大,也不放弃为他人洗脱冤屈的希望。他面对孤独的老太太对孩子们的恶语相向,却平静而绅士地作出反应。黑人保姆对斯库特的教育得到芬奇的肯定,体现他客观明智,能够选择有利于子女发展的教育和良好的影响,而不在意这种影响是来自白人还是黑人。这些都印证了评论界对于该书的教育作用的肯定。
一、杀害反舌鸟(知更鸟)是罪
芬奇嘱咐孩子们千万不能杀害知更鸟,那么做是有罪的,用简单的道理教育子女不要伤害那些没有伤害他人、危害社会的人。
黑人卡波尼是一只为芬奇家任劳任怨地工作的知更鸟。她是家里的保姆,却义不容辞地担起教育斯库特的责任。她总是命令斯库特离开厨房,责问她为什么不能像杰姆一样听话,还经常在她不想回家的时候命令她回去。杰姆邀请斯库特的同学沃尔特到家里来吃饭时,他把糖浆浇了好多在饭菜上,她不礼貌地问他搞什么鬼,卡波尼火冒三丈,教训了她,说不能给人难堪。是阿迪克斯的开明赋予了她教训孩子,把他们教育得有礼貌的权力。
汤姆·罗宾逊是好心帮助下等白人尤厄尔的女儿梅耶拉,却被种族歧视杀死的知更鸟。汤姆见梅耶拉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她对他心生好感并加以引诱,汤姆拒绝苟且,被尤厄尔知道后狠心地殴打女儿,并要求她指证汤姆强奸。尤厄尔的种族歧视思想让他认为女儿引诱一个黑人是耻辱的,如果此事传出去,会是一件丢脸的事情,所以想通过诬告来结束汤姆的生命,以便掩盖事实。汤姆的好心肠反倒招来杀身之祸,这就是杀死知更鸟,法律上看似无罪(crime),却是《圣经》里的指明的罪(sin)。
二、汤姆悲剧的“净化作用”
即使知道这件案子胜算不大,阿迪克斯仍然追求公正。在梅科姆镇大多數居民心目中,黑人是比他们低等的人种,为黑人辩护就是不对的。“在白人掌控着话语权的世界当中秉持着同一种假设——邪恶的假设,即所有的黑人都撒谎,所有的黑人都不道德,所有的黑人男子在我们的女人面前都不规矩”。
为了给汤姆寻求公正,阿迪克斯说法庭是让所谓公平把乞丐等同于洛克菲勒,把蠢人等同于爱因斯坦的地方。这种“公平”实质上就是不公正。阿迪克斯说,“我对你们这些先生充满信心,我相信你们会公正、理性地重新审查所得到的证据,做出一个裁决,放这位被告人回家。以上帝的名义,尽你们的神圣职责吧。”这并不意味着他相信陪审能够公正对案子作出裁决,而是在通过它强有力的语言号召、唤醒大家。这就是勇气,“不是因为手里拿着枪,而是在明明知道自己会输的情况下还是会放手一搏。”阿迪克斯严密的逻辑推理使案件真相被揭露在陪审团面前,但是受种族主义恶劣影响的白人陪审团依旧宣告汤姆有罪。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黑人被判有罪,这是社会对黑人赤裸裸的歧视与批判。
虽然在芬奇看来,“一个白人只要对黑人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这个人就是人渣。”但是那个时代,那样的环境,在亚拉巴马州,强奸是要被判处死刑的,汤姆因为恐惧和不信任,所以逃狱,最终被射杀,含冤而死。这一切都是种族主义在作祟,它像狂犬病一样使小镇本性善良的市民失去了理性,变成了疯狗。对于杰姆和斯库特,阿迪克斯是正面教育,杰姆连爬到家里的虫子,只要没有惹他们,便不愿意将其捻死。对于梅科姆真居民,汤姆的悲剧让人们有微小的改变。亚历山德拉姑姑知道镇上的人“巴不得有人去赴汤蹈火,”做他们不敢做的事情的。莫迪小姐也承认,“我们对他的敬意是一个人在这世界上能得到的最崇高的敬意。”安德伍德不顾一切后果地在报上抨击了汤姆死亡事件,他指出:“杀死残疾人是一桩罪恶,不管他们当时是站着、坐着,还是在逃跑。”是偏见和歧视杀死了汤姆。
三、结语
哈珀·李通过芬奇明知道胜算不大,还是勇于挑战当地的种族偏见,为汤姆寻求司法公正这一节故事,给了美国人追求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平等的心理暗示。这种暗示相当于亚里士多德悲剧理论中的“净化”作用,可以推动民主制度的发展。从整体上看,《杀死一只知更鸟》算不上一部悲剧作品,但是从黑人汤姆的结局却十足的种族歧视造成的悲剧,它净化了部分当地人的灵魂。一些人因为这个悲剧而缓慢觉醒,对芬奇充满崇敬,对汤姆表示同情,对杀死他的邪恶力量愤怒抨击,对公证进行深刻讨论。
汤姆为什么要逃跑呢
这个情节我觉得作者安排的简直是太棒了,淋漓尽致的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问题,表达出了作者对这些社会问题的批判。
阿迪克斯在接手这个案件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这个案子根本就不值得上法庭,程序不当,漏洞百出。
这说明这个案子明摆着就是黑人汤姆受到了诬陷,但当时的社会背景就是黑人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受到歧视,所以这个案子才上得了法庭,而且书中写到:在此之前,没有任何一起黑人和白人打官司,黑人胜诉的情况。
所以,阿迪克斯替汤姆辩护,可能性基本为零。但是阿迪克斯坚持为黑人辩护,用他的行动尽可能地维护正义。在法庭上,阿迪克斯据理力争,可以说这场官司打得非常漂亮,不论是从证据来说还是从正常情理来说,天平都应该往汤姆这边偏,但最后的结果竟然还是汤姆被监禁起来了,这很让人愤怒,但也讽刺的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问题。
汤姆在被监禁期间,他试图逃跑,就没结果被发现,挨了十三抢而死。汤姆之所以逃跑,就是因为他觉得这起官司,他不可能胜诉,他的内心已经绝望了,在迷茫无助的时候,他决定要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拼一把可能会活下来,如果依靠阿迪克斯这个白人,他是不可能成功的。
在他的眼里,依靠所谓的法律是不可能成功的,也就是说,他对正义已经绝望了。这正是作者安排这个情节的绝妙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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