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公最小偏怜女,嫁与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元稹的《遣悲怀》三首,又称《三遣悲怀》,一向被古今论者称为悼亡诗中的佼佼者。但是在具体论诗时,特别是由诗及人时,又有较大分歧。有的同志认为,诗中表现了元稹对妻子的“真情实感”,比较最接近于近代意义上的“真正爱情”;有的同志则认为,元稹其诗虽好,而其人品格卑微,韦丛亡后“纳妾安氏”,可见“爱情并不坚贞”。其实,这两种看法都有一定偏颇。笔者认为,既不能说《遣悲怀》中对“爱妻的感情是最纯真的”;也不能因元稹后来纳妾续弦,而说他的感情是虚伪的。并应透过他辗转反侧的失偶之悲,进一步看到他不可言状的仕途隐忧。
这组诗当作于元和四年(809),即元稹的爱妻韦丛辞世的当年。当时,元稹因劾严砺违法等案,为执政者所忌恨,命分司东都。这实际是一种贬降。后又因其弹劾奏豪官十余案,朝廷恶其专擅,罚俸一季,召还长安。接踵而至的打击,使元稹的心绪很坏。他在《琵琶歌》中所说的“去年御史留东台,公私蹙促颜不开”,正是这种心情的反映。因此写于这期间的《三遣悲怀》,除了抒发悼亡之情外,自然免不了夹杂自己仕途坎坷的深忧。
第一首诗是写韦丛生前的艰辛生活和死后自己的怀念、抱憾之情。首句先以东晋宰相谢安最宠爱的侄女谢道韫作比,点明韦丛是父亲最小的也是最偏爱的一个女儿。这一是言其在娘家的地位不寻常,为后面写其“贵”而不“娇”张本;一是言其有出众的品貌和才华。“谢公”,即谢安,这里是用以比韦丛的父亲韦夏卿。他官至太子少保,地位显赫,与谢安有相似之处。下一句也是用典。“黔娄”,春秋时齐国的贫士,清高而有才学,诗人用以自比,并含有韦丛屈身下嫁之意。这句是说,自韦丛嫁过来之后事事都不如意。中间四句是写韦丛的品德和对自己的体贴:看我没有衣服穿,就翻箱倒箧地去寻找;我缠着她要酒吃,她就拔下头上的金钗去换钱。家里只用豆叶一类野菜充饥,她却吃得很香甜;没有柴烧,她只好依赖老槐树落下的叶子添灶。前二句一从韦丛着笔,一从诗人落墨,但均可看出韦丛对元稹的深情。后二句虽然不免有些夸张,但也足以表现韦丛作为大家闺秀而安于贫贱的美好品质。最后二句是说,如今自己虽然俸禄已厚,但可惜不能和她共享了,只好设祭和请僧道为她超度亡灵以寄托自己的哀思。诗人的悲悼之情和抱憾之意自在言外。
第二首诗是从与他人的关系上,进 一步描写韦丛,并抒悲怀。首二句是总起,以引起下文。接着便写昔日的“戏言”已成为现实。“衣裳已施”,显然是诗人遵妻子的遗嘱而为,这表现了韦丛的善良。但妻子生前做过的针线活儿却原封不动地保存着,而不忍打开。这反映了诗人的矛盾心理:一方面要遵遗嘱将遗物广施于人,一方面又怕睹物伤情而徒增思念之苦。于此诗人的无限哀惋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二句于细微处见真情,不仅抒发了诗人对爱妻的深切怀念,而且也说明韦丛生前是一个疼爱婢仆、乐施行善的女子。最后二句,先宕开一笔,说丧偶的遗恨世人都在所难免,似有自我宽慰之意;但接着便一转说,而对于象自己与韦氏这样的贫贱夫妻来说,一旦永诀,那么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有不堪回首的悲哀。这两句诗从泛写到实指,不仅有力地收结了全篇,而且给人留下了回味的余地。
如果说前两首诗主要是“悲君”,即悲悼亡妻的话,那么第三首诗则是侧重“自悲”的。诗人“自悲”者何来呢? 从诗意看,似乎一悲人生有限;二悲韦氏死后只留一女而无男(诗人以西晋的邓攸自比,邓攸善良而无子);三悲自己将来死后不能与韦氏同穴,而他生又不能“缘会”。不过,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且此诗旨在悼亡,也不便他诉。另一方面,如果联系诗人当时的处境和心境,其所悲者颇多,可谓一言难尽。一句“百年都是几多时”,蕴藏着诗人多少感慨啊! 元稹自贞元十五年(799)初仕于河中府,至元和五年(810)被贬江陵,这十余年间,升沉不定,备尝仕途风尘之苦。因此,“平生未展眉”五个字,不单是对韦丛生前困苦生活的概括,也不啻夫子自道! 但有人指责元稹在韦氏死后纳妾、续弦,而说“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的感情是虚假的,也是不合适的。所谓“终夜长开眼”虽然未必真如此,但这痴语却反映了诗人的痴情。
这组诗在艺术上颇有可取之处。首先,诗人采用白描手法,为我们勾勒出一位贤妻的形象。她出自名门而不娇贵;身为官宦之妻而怜婢仆;家中并不富裕而乐施于人。这个艺术形象塑造的成功,是《三遣悲怀》感人至深的最主要的原因。其次,这组诗具有较典型的悲剧性,以其特有的崇高美感人。古人说:“死生亦大矣! ”一般地说,悼亡这一主题本身就具有悲剧性。但死亡本身并非都具有崇高美。而此诗中的韦丛之死则有其特殊的感人之处。其一,这位贤惠的女子之死的本身,就令人同情、哀惋。诗人把她的优良品质写得愈充分,其死就愈令人惋惜。其二,这位才高而品佳的女子太短命,她和元稹婚后仅仅七年,就以其二十七岁的美好年华而辞世,怎能不令人倍加痛惜呢? 其三,在她短短的人生旅途中备尝辛酸;而她死后,诗人的家境却好了起来——“今日俸钱过十万”。然而这一切却享受不到了。这又怎能不令人深深地为之遗憾呢! 由于以上原因,便使这组诗渗入“悲的因素”,从而达到了“美的极致”。复次,这组诗将律诗口语化,文字通俗,词浅情深,也是人们爱读的一个原因。清人孙洙说:“古今悼亡诗充栋,终无能出此三首范围者。勿以浅近忽之。”其实,“文须通俗方行远”。“浅近”,恰恰使它赢得了更多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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