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 阿波里奈尔
那位夫人已经走进大门,
我还在台阶前站了一阵,
摆着手向她飞吻。
在阿姆斯特丹,
我足足跟她走了两个时辰。
运河上可是不见半点帆影,
河岸静悄悄,没有人瞧见
究竟我的飞吻怎样飞向那个人,
为了她我在这一天
贡献了两个多小时的生命。
我管她叫萝丝蒙德,
为的是日后可以常常回味,
在荷兰见过她的鲜花般的嘴唇。
接着我慢吞吞地走开
到世界去寻求我的玫瑰。
(罗大冈 译)
法语“萝丝”意为玫瑰花;蒙德,意为世果。玫瑰花素来被诗人们喻为爱情的象征物。“萝丝蒙德”,意为玫瑰花世界,也便是“爱情世界”。《萝丝蒙德》正是诗人记录下的在爱情世界里流连的瞬间。
阿波利奈尔跋涉在爱情世界里,可以说是一步三叹,多有波折,甜酸苦辣,尽皆感味,加之他在诗歌艺术上,果敢拓新,更张改弦,力领先锋,所以他笔下的爱情诗,美外惠中,颇具成色,尤其抒诉失恋后的感伤,可谓苦之甚苦,酸之甚酸,渗合着回思怀恋的淡淡甜味,读来令人回肠荡气。其捕捉感觉之准确,表情达意之自然,加上造就意象之清新别致,读来快心爽目,灵动神入。《萝丝蒙德》正是这样一首爱情诗。不同的是,它不像《密拉波桥》《生命献给爱》那样铺张离恋之悲,尽传追怀之苦。因此诗中也便没有那团黑色的忧恋。反之,这首诗记录的是一次短暂的爱的萌动,是没有爱的回声的两个小时的单恋,是没有下文的邂逅,或者说是更具象征意义的对爱的求索的心灵记录。所以诗在一种淡淡的憾感中浸润了轻松与俏皮的幽默。诗的第一节:“那位夫人已经走进大门,/我还在台阶前站了一阵,/摆着手向她飞吻。/在阿姆斯特丹,/我足足跟她走了两个时辰。”这是一组颇有俏皮意味的镜头,我们仿佛看见移动的画面中,“我”,一个男人,受一个女人柔美之色的诱引,痴痴地跟在她后面走着,旁若无人,身不由主。这女人是谁,叫什么,做什么,大概全不知道。但是她很美,她有“鲜花般的嘴唇”,她有那种“一半是女人一半是梦”的绰约风姿,她一身亮丽之色,令一个男人眸子一亮,心头一震,平时心中对爱恋对象的构想,在这个女人身上得以具象迭合实现,刹那间这个女人令他爱心怦动,产生一连串下意识行动,悄然地“跟她走了两个时辰”,在女人进去的大门外“站了一阵”,“摆着手向她飞吻”,这副痴痴迷恋的情态,真实、自然甚至给人一种亲切感,其中含了一种纯稚的美韵。诗的第二节,抒写了诗人对爱寄予的真挚与纯厚的深情。他跟在一个女人后面,这不是浅薄的轻浮,不是无聊的消遣,不是粗俗的放荡,更不是怀卑劣的鄙念,这是一次短暂的美的历程,是在客观美的诱引下与爱的一次神契,是在默默中对爱做一次心的投入,所以“运河上可是不见半点帆影,/河岸静悄悄,没有人瞧见/究竟我的吻怎样飞向那个人”。这一切都在静默中发生,都在心灵里进行,不会有结果,镜头不会再摄入夫人走进的大门,但是,“我在这一天/贡献了两个多小时的生命”,可见,这是认真地用生命去体会了一次爱心的萌动。一个女人以她柔美亮丽的色彩让诗人拥有了一次纯挚而圣洁的爱情体验。第一节描述的一个单纯的行为,在这里被赋予深刻而庄重的内涵。诗的第三节,是前两节的继续升华。“我管她叫萝丝蒙德”,事实上她叫什么,姓什么已无关紧要,在诗人眼里,她已是爱的化身,爱的世界,爱的构想的具体呈像,爱的体验,已具有了一种象征意义。这邂逅的爱的象征物已藉着她“鲜花般的嘴唇”永远回射反映在诗人的心屏上。而“鲜花般的嘴唇”这时也具有了象征性,爱之柔美,爱之芬芳,爱之甜婉,爱之魅力全通过“鲜花般的嘴唇”这一令人美感万生的妙喻尽传无余。追随一个女人这形而下的举动到这里升华为形而上的精神探索,“我”追求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爱情本身。所以诗的最后一个镜头是“我慢吞吞地走开,/到世界去寻求我的玫瑰”。在玫瑰的世界里,“我”闻到了玫瑰的芳香,吸引“我”去摘取玫瑰,在爱的世界里,一个女人让“我”感受了爱的馨婉柔美,“我”便要去寻求属于“我”的那份爱。这首诗记录的是生命对爱的瞬间启悟,是爱心苏萌的一次经验,表现了诗人对美好爱情的热烈企盼和憧憬。
艺术风格上,这首诗轻松俏皮,新雅隽永,美色微露,丽韵深藏。结构上三个镜头“跟随其后——门外飞吻——慢慢离去”,意境鲜明,意象生动,意绪真切,意味丰厚,暗合爱的情感走向:“萌动——呼唤——追求”,在极其自然中反现其匠心的卓越。
相关推荐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