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
恐怕那日子终于免不了要来临,
那时候,我见你对我的缺点皱眉,
你的爱已经付出了全部恩情,
种种理由劝告你把总账算回;
那日子要来,那时你陌生地走过去,
不用那太阳——你的眼睛来迎接我,
那时候,爱终于找到了严肃的论据,
可以从原来的地位上一下子变过;
那日子要来,我得先躲在反省里,
凭自知之明,了解自己的功罪,
我于是就这样举手,反对我自己,
站在你那边,辩护你合法的行为:
法律允许你把我这可怜人抛去,
因为我提不出你该爱我的根据。
译解
诗人恐怕他爱友将来不再爱他,于是预先准备迎接这不幸的到来,用这种方法:警告自己不配承受他爱友的爱。这样,他爱友将来如有摈弃诗人的行为,也可以算是合法的了。原诗中有一些法律名词。
第11行,“举手”即指证人在法庭上的一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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