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太阳!
树叶是金色的小鱼
在河水中游荡;
鸟儿从枝头掠过——
白天就在它的翅膀上。
永生的鸟儿啊!
是它给白杨树林
造成一片光明。
就是它的歌唱
压倒了
风中树叶的喧响。
(艾 湫 译)
威廉斯的小诗,大多象美国城市边缘鸟儿的歌唱。其甜美的嗓子,常盖过了令美国人头痛、失眠的现代机器文明的喧响, 因为它清丽、纯朴、 自然、快活。
这首小唱,既是诗的图画,又是图画的诗。只有似乎永不脱童稚之趣的威廉斯,才可能吟出这样的千古“绝”唱!
作为歌咏自然的诗,它象一幅美丽的风景画,一幅融少年天才那奇特的构思和天才大师那不露雕琢痕迹的笔法为一体的画。说它象一幅画,又不如说它是一组技艺再高超的摄影大师也拍不出的活动的电影画面。因为读者仿佛看见鸟儿拉着太阳跳跃在白杨林中,其翅膀将白天拍打给枝头;金黄的树叶幻化成尾尾摇摆的金鱼, 游荡在明净的小河之中。而伴随这只存在于诗人想象中的镜头的,是自觉地突出那只鸟儿高亢的歌喉、由晓风指挥树叶儿弹奏出的自然的音乐!
作为描绘美景的画,它又是一首流泻在大自然中的诗。这首诗不是停在纸上,而是按其天然的音韵、内在的旋律,流动在那片白杨林中。这只欢歌的鸟儿、这轮雀跃的红日、这片似流水的树林……难道不是一一跳出纸面,飞进读者的想象,让读者自己去描画吗?
作为现代诗坛怪杰,威廉斯在这短短的十二行小诗里,确实使出了其绝招!
而这一招,不是关在书斋, 苦读十年八载所能获得的。中国的古训“功夫在诗外”,正好可以用在这里。这样一首哲理不强、寓意不深、明白如话的诗,是什么赋予它作为英语名诗而流芳百世的特质呢?
这特质便是潜移进诗中的诗人的个性:纯真、好奇、快乐的童心;对大自然的亲近;对形成独特的诗风的挚着的探索和追求。
(郭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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