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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孟侃诗歌《家乡》原文及赏析

2021-05-10 14:38:50

家乡

这回我又到了家乡,

前面就是我的家乡;

远远的凝着青翠一团;

眼前乱晃着几根旗杆。

转个湾小车推到溪旁,

嘶的一声奔上了桥梁;

面前迎出些熟的笑容,

我连忙踏步走入村中。

故乡啊仍旧一般新鲜,

虽然游子是风尘满面!

你瞧溪菏还飘着香风,

歌声响遍澄黄的田陇,

溪流边依旧垂着杨柳,

柳荫下摇过一只渔舟。

听呀井栏边噗噗洗衣,

炊烟中远远一片呼归,

算命的锣儿敲过稻场,

笛声悠扬在水牛背上。

这回我又到了家乡,

前面就是我的家乡。

----1925年1月12日

(选自《晨报诗镌》第4号)

  【赏析】

  “清华四子”之一的饶孟侃,为早期新月诗社成员,与闻一多、徐志摩等致力于新格律诗的倡导和实践。《家乡》一诗发表后受到同仁的推崇和新诗界的注目。这首诗写法较别致,以“心头幻影”再现家乡的情景,抒发一个游子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诗一开始便营造了一种强烈的思乡之情。一个“又”字,说明了诗人漂泊在外,时时萦回在心头的“家乡”的情景,不曾挥去。接下来所描写的都是诗人所想象中回到家乡的情景,“仍旧一般新鲜”的家乡,诗人一步步走近,在从“溪荷”到“田陇”、“井栏边”到“稻场”,诗人辗转各个场景,在空间的婉转中又由“悠扬的笛声”所延伸,让人沉浸在兴奋和激动的梦境中。但是诗到此却一顿,诗人旋即意识到,这些都并非真实的存在,而只是“心头的幻影”,于是,在结尾又重新回复到“前面就是我的家乡”的抒写,诗人也意识到了这家乡的不可企及,它总是在“前面”,却无法亲临,这更加深了诗人思乡之情及有家不得回的痛苦,放在整个社会背景中,也具有了更深层次的意义。

  此诗诗风比较淳朴,词语平白,句子畅达;追求新意,讲究韵脚,顾及平仄,格调和谐。饶孟侃本身也是新诗理论家,他在新诗音节研究上有突破性的贡献。他的《新诗的音节》是继新诗诞生早期胡适、钱玄同、陆志韦等关于新诗形式格律理论之后,为建设新格律而提出的创见,第一次提出新诗的格调问题:“(节奏)一方面是由全诗的音节当中流露出一种自然的节奏,一方面是作者依着格调用相当的拍子组合成一种混成的节奏。”“最妙是用第一种方法去做第二种的工作”在这种理论指导下,饶孟侃努力实践,此诗每句均由四个音节组成,句式排列十分工整,又以双句叠韵,以“ang”做韵脚,更显悠扬而开阔,读来琅琅上口。开头和结尾的回环,在建筑上本身就形成了愈飞翔之鸟状,深有美感,而诗句的重复,也增添了音乐感的律动,整首诗在均齐的格律中体现了和谐优美的意境,不失为一首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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