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生与死仿佛木桥与流水,相遇又错过。
这是命中注定的时刻。
我没有值得留下的遗产。
连我的孩子也都在我的心中先后病死。
我的最初的哭声预言了我的一生。
生存如此短暂,生活又是那样漫长。
忘掉我。
我的坟前不要竖立墓碑。石头会被风化。
把我的祭日从挂历撕去。
死亡如此清晰,生命却是那样模糊。
人啊!你好像坟头的轮廓!
心啊!你仿佛墓穴的外景!
至于我的葬礼需要开始那就开始好了。
不要等我。
真的,这是最后的请求。
(选自:张清华主编的《1978——2008中国优秀诗歌》)
【赏析】
有关拷问生与死的诗作,最早撼动我心灵的诗,是胡其鼎翻译的德语诗人赫尔曼·黑塞的《乡村公墓》。这首诗以“死”示“活”,俨然是一份《分娩通知书》。“有福了,埋葬在此地的人们,/心儿依偎着乐土的人们”,“从深深的树根的梦中,/迸发出那早已熄灭的生命向往光明的冲动”,“关于死的梦不过是浓烟似墨,浓烟下熊熊燃烧着生命之火”。这一串闪电般从诗里雀跃出来的诗羽,可谓是把地狱照亮成了天堂,使人读来心胸遂然豁达,满脸阳光,大有视死如生的桀骜之王气。但是,诗脉显山露水,鲜于跌宕逶迤。
莫非的《遗嘱》走笔,则有别于《乡村公墓》,诗人把“生与死”交织在一起,使他们像拔河的选手一样,左摇右摆,对峙相持,难裁胜负。诗人眼不离绳,声不离口,情不离心,仿佛成了吹哨人。细读,《遗嘱》恍若江涛在向世界倾诉着“生与死”的身世,以及信仰。诗人以鲜明的蒙太奇镜头,浓烈的意识流情愫,出奇制胜的抵达了文本筹谋的目的地。诗可分六层,每层出奇,叠奇架胜,去伪存真,揭示出了生与死之真谛,以期强化人的生死“免疫”功能,活出一个真正诗性的“人”来。
“生与死仿佛木桥与流水,相遇又错过。/这是命中注定的时刻。”木桥与流水,自然和谐,天长地久,把生与死这混沌的命运移定成自然风景,如一颗定心丸,稳住了生死浮惧的心态。其间佛光绰影,理趣余味,触人凡心神往,乐此不彼。
“我没有值得留下的遗产。/连我的孩子也都在我的心中先后病死。”这里的孩子,是指铭心刻骨的爱,莫属实指。与爱同生共死,胜于永生之虚情。孩子在心中病死,是没有留下遗产的最高境界,亦是好诗之奇笔,脱俗超凡于他人之亮点。
“我的最初的哭声预言了我的一生。/生存如此短暂,生活又是那样漫长。”最初的哭声预言了一生,这里的哭声,如果我们只是机械的把它看作痛苦,那么还没有完全触及到诗的神经。让最初的哭声统揽短暂而又漫长的生死,其中除了痛苦与艰辛,还饱和着无邪、真诚、探奇的宝贵人格。
“忘掉我。/我的坟前不要竖立墓碑。石头会被风化。/把我的祭日从挂历撕去。/死亡如此清晰,生命却是那样模糊。”死亡比石头恒久,比生命清晰,甚至连时间也是多余,大可彻底撕掉。泼墨渲染死亡的神圣,其潜台词在于警醒生命的复兴。
“人啊!你好像坟头的轮廓!/心啊!你仿佛墓穴的外景!”这诗句把诗带向了高潮,看起来荒诞,思及却又情理相融。前面已褒扬死亡比石头恒久,比生命清晰。因此,死,是美的;生,也应该是美的。没有石头的坟黄土一掊,生草开花的坟头好似人的轮廓,黄土花草外景般的心中,安息着一个比石头恒久,比生命清晰的我。这就从高度把生与死完美一体了。倘若把这里理解成人心叵测或已俗死,那么诗的前面对死亡的讴歌便成了空中楼阁,无根所依托了。
“至于我的葬礼需要开始那就开始好了。/不要等我。/真的,这是最后的请求。”诗,收笔之妙,妙在一下把我置于生与死之外。君说生,生,子言死,死。这就把我推上了生死是非,任人评说的极乐高地。
莫非的《遗嘱》,揭开人类遮羞布拷问生与死,推出了一个异类的我,从正面意义上来看,它消除了人的本能与生死观念之间的部分隔膜,是具有促使人反思的积极作用的。美国女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在《拉扎勒女士》里说:“死/是一门艺术/所有的东西都如此/我要使之分外精彩”。可见,《遗嘱》就是死得如此精彩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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