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男人全身哆嗦,
她的双脚充满着渴望
和春天绿色的歌。
那是红花盛开的夜晚,
啊,她就是烈酒!
所有那些同时的色彩
全装在我这心头。
激励我的是银白的月亮
和春天深邃的眼睛,
还有那些紫色的长笛
悠扬婉转的声音。
她在一切花朵中最娇美,
啜饮着金色的空气,
那手臂滚圆的丰满的姑娘——
那满头黑发的少女!
她的呼吸是玫瑰的呼吸,
玫瑰洁白而纯净;
她的双眼蓝得象高空,
上帝总在那附近。
她的双唇是红色的火,
让男人全身哆嗦,
她的双脚充满着渴望
和春天绿色的歌。
(唐正秋 译)
约翰·肖·尼尔森是一个十分羞怯的人。由于贫困,也由于羞怯,他终身未娶,但一生对妇女怀着一种永恒的崇敬,并在不少诗歌中大胆地、强热地歌颂爱情。他的爱情诗常常是动人而充满激情的,和他平素的羞怯大不一样。
这首诗写春天的一个露天舞会上的少女。一开始气势就不凡,措词来得猛烈,不象《爱来了》一诗那样和风细雨、 “轻轻地”、悄悄地来。第一句形容姑娘的双唇象“红色的火”并且“让男人全身哆嗦”,就非常强烈突兀。好象这一个舞会开始时奏的不是轻松优美的圆舞曲,而是迪斯科的滚石乐,猛然而起,震人心弦。在这个舞会上,姑娘翩翩起舞,“双脚充满渴望”这一比喻让人感到她的舞步多么娴熟, 多么疯狂;使人觉得那舞步中散发着青春的活力,体现出对爱情的渴求,对春天、对生活的赞美。
紧接着在下面两节诗中,诗人回顾了晚会的场景和气氛,在这红花盛开的夜晚,银白的月亮、紫色的长笛、欢乐的时光, 优美的音乐使他难以忘怀。但真正使他陶醉的,却是那位姑娘,他将姑娘比喻成烈酒——多么奇特而恰当的比喻! 正是这“烈酒”使他陶醉。在“烈酒”后面诗人用了一个感叹号,表示出了姑娘在晚会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接下来第四、第五节又回到了对姑娘的赞美。作者满怀激情称颂了这个黑发少女的美丽和纯洁。最后一节是对第一节的重复和照应,以此结束全诗。
这首诗总的语气是热烈而充满激情的。第三、四、五节语气稍趋于温和、平静。最后以重复第一节的热烈气氛让诗结束时达到高潮。
(唐正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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