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处都有花树,都有女儿环舞,
微寒但觉清和,佳禽争着唱歌,
咽咽,啾啾,哥哥,割麦、插一禾!
榆柳呀山楂,打扮着田舍人家,
羊羔喜游,牧笛儿整日价吹奏,
百鸟总在和鸣,一片悠扬声韵,
咽咽,啾啾,哥哥,割麦、插一禾!
郊原荡漾香风,雏菊吻人脚踵,
情侣作对成双,老妪坐晒阳光,
走向任何通衢,都有歌声悦耳,
咽咽,啾啾,哥哥,割麦、插一禾!
春!甘美之春。
(郭沫若 译)
《春》见于托马斯·纳什一五九三年写的剧本《夏天最后的遗嘱》。数百年来, 《春》这首小诗因其优美流畅的韵律, 清新淡雅的意境广为流传, 被各种诗集选用。
《春》全诗分为三节。诗人入手就擒, 一开篇就情不自禁地对眼前生机盎然的春景发出感叹:“春,甘美之春, ”并把春天比作一年中的帝王。 你看: 万物复苏, 百花争奇斗艳; 鸟声宛转,姑娘起舞翩翩。尽管乍暖还寒, 但春天热烈的气氛已驱散严冬残留的阴冷。 你听: 咽啾起落、 远近应和, “咽咽,啾啾,哥哥, 割麦、 插一禾! ”
如果说上一节主要是在描写春天大自然的美, 把姑娘只看成是陪衬, 看成是点缀春天的花朵, 那么在第二节诗人逐渐把重点转移到与人生活有关的描写上来。 满山的榆柳抽了新芽, 山楂花竞相开放。 一年之计在于春, 家家户户又农事繁忙。 新产的羊羔欢蹦乱跳, 牧童吹起短笛与百鸟合鸣。
这首诗既然题作 《春》 , 诗人自然会从春天想到青春, 继而又联想到年轻人春情萌动。 在第三节诗人笔锋一转,着力描写情人的幽会。馨香, 雏菊, 吻, 情侣,作对成双。寥寥数语, 诗人便栩栩如生地勾勒出明媚的阳光下, 热恋中的姑娘小伙卿卿我我, 情意缱绻的神态。“老妪坐晒阳光”一句暗中与作对成双的情侣形成对照, 使人联想到老妇虽气短嘘唏,但也曾有过青春年华,同时又使人感到光阴荏苒, 青春易逝。 通过对照, 读者不是更强烈地感到此时此地春光的美好和青春的宝贵么?
《春》 这首诗之所以能给人以美感, 原因之一是诗人运用了丰富多彩的视觉、 听觉、触觉和嗅觉意象。 花木村舍, 男女老幼, 鸟声宛转, 羊羔牧童; 或是静景, 或是动态, 栩栩如生, 历历在目。 读者似乎可以从中感受到春风的轻寒, 阳光的温暖; 听到百鸟的争鸣, 嗅到田野的芬芳。 诗人正是精心选用了最能诉诸五官感受的语言, 最富有特色的景物来抒写春天的题意。
在形式上《春》不仅首尾重复,形成回环映带, 而且每一节最末一行都是一连串摹仿鸟鸣的拟声词。这一迭句不仅增强了全诗的节奏感和音乐美, 同时也生动地再现出春天生机勃勃的画面, 渲染和强化了春天热烈欢乐的气氛, 诗人喜悦的心情也随之跃然纸上。
就语言而论, 《春》这首诗初读似觉平淡无奇, 但反复读来便觉诗中别有天地。 其艺术魅力不在语言的绮丽, 也不在手法的奇绝, 而在其韵味, 在其情真意切, 朴实自然, 通俗晓畅。读者可以从通俗中见其妙处, 无华中见其纤秾, 白描中见其含蓄隽永, 令人读后不禁也会发出由衷的赞叹: “春, 甘美之春!”
(廖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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