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〇五
别把我的爱唤作偶像崇拜,
也别把我爱人看成是一尊偶像,
尽管我所有的歌和赞美都用来
献给一个人,讲一件事情,不改样。
我爱人今天温柔,明天也仁慈,
拥有卓绝的美德,永远不变心;
所以,我的只颂扬忠贞的诗词,
就排除驳杂,单表达一件事情。
真,善,美,就是我全部的主题,
真,善,美,变化成不同的辞章;
我的创造力就用在这种变化里,
三题合一,产生瑰丽的景象。
真,善,美,过去是各不相关,
现在呢,三位同座,真是空前。
译解
虽然诗人的诗总是献给爱友一个人,歌颂爱友一个人,看来似乎诗人崇拜着他的爱友,但诗人否认这是偶像崇拜。因为真、善、美三者在他的爱友身上有着高度的结合,因此他的爱友是值得永远歌颂的。如果说崇拜,那他的爱友也是值得崇拜的。因此他的爱友不能被认为是偶像。按,基督教禁止对异教神的崇祀,称之为“偶像崇拜”。
第1行“我的爱”指抽象的爱,即诗人对他爱友的爱。
第13、14行意谓:在他爱友以前,从未有人能一身兼真、善、美三者的,至多能有其中之一罢了。
在这首诗里,诗人提出了他所主张的生活的最高准则:真,善,美,和这三者的结合。诗人对爱友的赞美从过去仅仅着眼于美的姿容提高到同时着眼于心灵美,把他的爱友描写为一个完美的人格典型。事实上,他爱友在人格上是有缺陷的。难道莎士比亚为了寻求这位青年贵族的庇护而滥用溢美之词吗?如果这样看,那就把莎士比亚理解得狭隘,也把这首诗的意义贬低了。诗人这里是借着对爱友的歌颂,来表达他的人生的最高理想。这种理想正是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人文主义思想的典型表现。“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我们可以把这首诗看作莎翁全部十四行诗的终曲,是这些十四行诗所放射的思想光芒所凝聚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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