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一
说实话,我并不用我的眼睛来爱你,
我眼见千差万错在你的身上;
我的心却爱着眼睛轻视的东西,
我的心溺爱你,不理睬见到的景象。
我耳朵不爱听你舌头唱出的歌曲;
我的触觉(虽想要粗鄙的抚慰)
和我的味觉,嗅觉,都不愿前去
出席你个人任何感官的宴会:
可是,我的五智或五官都不能
说服我这颗痴心不来侍奉你,
我的心不再支配我这个人影,
甘愿做侍奉你骄傲的心的奴隶:
我只得这样想:遭了灾,好处也有,
她使我犯了罪,等于是教我苦修。
译解
诗人不用眼睛爱女郎,因为她并不美(不白)。诗人的“五官”(听,视,味,嗅,触)和所谓“五智”(漫指常识,想象,空想,推测,记忆而言)也并不对她有好感,但这些都不能说服他的痴心,他的痴心仍然溺爱着她。
第11行,“人影”指诗人已不像是五智和五官所组织成的人或没有心的人了,因为心已经离开诗人去侍奉女郎了。也因此,这颗心不再支配这个“人影”。
第14行,“犯罪”指诗人受她引诱,“苦修”指作为结果的痛苦。苦修可减轻原罪,所以有好处。
相关推荐